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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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省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省路政执法总队门户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1年,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省路政执法总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公开渠道不断扩展,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总队办公室、信息处负责,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报请总队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档案管理、信息工作、网站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机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善。按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更新了《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蓝本,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15类25项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据此及时公开和更新了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及其他政务类信息,尽最大限度把路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37条,通知公告类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1年未接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费用收支情况
  2011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的深度广度不够,对热点重点问题的报道不全面。二是出行服务和在线办事系统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出行服务的需求。三是少数处室、单位不能及时提供信息源,导致信息发布和网上的信息更新。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依据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建立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2、加强监督考核。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工作均衡开展。
    3、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
201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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