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五大队)回迁办公楼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五大队(镇安)回迁办公楼维修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五大队(镇安)回迁办公楼维修改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五大队(镇安)回迁办公楼维修改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支队五大队(镇安)回迁办公楼维修改造)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3.2供应商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的声明函);
3.5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2022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09月27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10月10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于 2024年09月27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10月10日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 09:00:00 至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发至1720230034@qq.com 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10月12日14时0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领秀城11层0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
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领秀城11层02号
七、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官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监督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联系人:张忠宁
电 话:0914--231226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证鑫诚(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锦园国际广场 1704 室
联 系 人: 刘可敬
电 话: 18392689984
电 子 邮 件: 1720230034@qq.com
华证鑫诚(陕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