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身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身伤害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交大出版传媒大厦4层4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身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为行政管理人员(210人)、路政巡查人员(560人)、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或签订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合同的驾驶员(100人)等投保雇主责任保险(详见保险方案,人员明细详见投保清单)。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雇主责任保险 | 1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 | 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人身伤害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视同)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提供有关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保险经营许可证),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和指标,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视为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交大出版传媒大厦4层4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交大出版传媒大厦4层406室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交大出版传媒大厦4层40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89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交大出版传媒大厦4层407室
联系方式:029-82288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坤、黄瑞
联系方式:029-82288877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