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废止《陕西省公路建设社会投资项目法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拟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拟修订《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拟重新发布、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完成,并于印发后5日内向厅综合执法局提交文件正式文本4份、电子文本1份、起草说明1份。
联系人:侯静 联系电话:029-88869030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拟重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