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陕西交控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
按照《陕西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陕交发〔2020〕81号)要求,省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
本次评价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评价结果
本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共涉及11个市(区)交通运输局及陕交控集团,92个工程项目,110个合同段,39家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是AA级9家、A级24家,B级6家(评价结果见附件)。
三、结果应用标准
按照省厅相关规定,在我省公路养护市场中,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期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应用:
(一)当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法时,在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的前提下,AA级单位无论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二)对信用等级AA级单位,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可减免30%—50%。
(三)评标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时,按照信用等级不同,可在投标中对信用等级AA级的投标企业适当加分鼓励,同一企业在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每次评标加分上限原则上不超过0.2分,加分次数不超过三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评标时,信用分值可按照信用等级不同差额设置。
(四)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养护市场或无2024年信用评价等级的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以上各等级具体信用评价应用标准,招标人均应在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其他事项
(一)本期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从发文之日起应用,至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二)合理低价法评标阶段,同一批次招标按照一次加分计算次数。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履约信誉得分不计次数。
(三)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了应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将信用等级加分应用情况报送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信用等级加分应用情况,并在后期督导检查工作中进行抽查。下一次评标时,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网上公布的应用情况,作为评标时加分依据。
(四)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信用评价工作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加大养护工程项目的参评范围,规范评价信息填报,严肃评价工作纪律,共同推动优化养护市场营商环境。
附件:2024年度陕西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2024年度陕西省公路养护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