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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路中心传达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监察室
发表日期:2020-07-10 15:35:00
点击量:730

7月8日,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对该法颁布的意义、概况、适用对象、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中心纪委就如何做好《政务处分法》的实施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制定《政务处分法》的意义。《政务处分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在新的起点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政务处分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治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继续开展对《政务处分法》的学习,进一步把握《政务处分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坚决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各部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要做好《政务处分法》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要积极协助中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深入促进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 同时,中心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格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制约上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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