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进展
为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精神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宝塔区、眉县、绥德县,按程序评选出68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经省政府同意将铜川市耀州区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增补纳入试点,6个县(区)共选取71家企业开展省级试点。截止2019年底,71家省试点中有55家上传了数据,累计运单71.6万单,货运量1965万吨,整合车辆数约8.7万辆,运费17.5亿元。10家全国试点全年共上传运单202万单,货运量4278万吨,整合车辆数9.96万辆,运费59.16亿元。81家试点运行总体规范、进展顺利。
二、运行分析
试点货源涵盖快递、快消品、钢材、水泥、机械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煤炭、矿石等能源材料。整合的运力资源主要集中于陕西、甘肃、山西、河北、内蒙古等地区。据统计,与试点企业交易1-10次的车辆约占90.48%,10次以上的占25.52%,稳定合作的达15%,随着试点的深入,试点企业与社会运力逐步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运行效果
经测算,试点车辆平均等货时间由2-3天缩短至5-8小时,空驶率下降约6-12%,物流成本降低15%左右,实载率提高到90%,运输及时率提高到95%,物流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同时,试点采用“平台+App”模式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司机通过App完成作业闭环,客户通过APP实现车辆运输全程可视化,优化了车辆调度,盘活了运力池,改善了用户体验,提高了运转效率,加快了传统货运向智能高效的现代物流转型步伐。
四、政策衔接
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试点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均可按照《办法》进行许可申请。为做好《办法》在我省落地实施工作,指导试点企业平稳过渡,我厅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9]1106号),进一步明确并细化网络货运的准入管理、办理流程、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要求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目前各地正在稳妥推进试点企业换证和新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