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陕政发〔2018〕29号)有关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制度的要求,2019年1月18日,我厅在充分征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意见后,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修的通告》(陕交发〔2019〕7号)。
2019年10月,根据《陕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陕环函〔2019〕183号)的有关要求,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的通知》(陕交发〔2019〕106号),要求各市(区)交通、生态环境部门重视I/M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检测维修流程,并做好数据信息的交互和闭环管理。
2019年12月,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9〕1135号),要求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M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加M站数量及合理化分布,督促M站建立和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真实、及时上传汽车维修治理数据信息。截止目前,全省经公示M站共计204家,待审核新增M站15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