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提升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水平
(2004年10月14日)
同志们:
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部党组提出了“突出一个重点,提高两个能力”的工作要求,即:围绕以加快交通运输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交通公共服务和交通市场监管两个能力。为认真落实好这一工作要求,部决定召开两个重要会议。一个是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议,一个是今天召开的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议的目的,就是要紧紧抓住工程建设项目的灵魂,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勘察设计理念,提高设计水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路交通发展的新要求,新目标。会议在总结当前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公路勘察设计工作要坚持和树立的六个新理念: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二是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四是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五是坚持合理选用标准,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六是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这六个新理念得到了公路勘察设计界的一致赞同,必将对提高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水平和服务能力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今天召开全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也是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这一主题,全面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总结推行质量监督制度以来,特别是1999年兰州会议五年来,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努力开创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这也是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这也是在通常意义上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是从建立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起就已被广大质量监督工作者所遵循的。应当说,这一要求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没有新老要求之分。我在这里所提出的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则是在这个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以实现交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标为出发点,以拓宽质量视野、更新质量观念为着力点,以体现政府执政能力、让社会公众满意为落脚点的视角,来探讨如何开创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一)实现交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质量监督工作。
今年初,黄菊副总理对交通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他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交通运输瓶颈制约又在显现,交通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地区和城乡差距依然明显。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矛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交通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基础上,部党组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当前交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一个不适应、五个落后于”的基本判断,即:交通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管理落后于新形势;道路运输落后于公路建设;改革落后于发展;认识落后于实践;交通安全监管落后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更高要求。指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矛盾;交通建设能力的有限性,同社会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将是今后交通发展的主要矛盾”。近一年来的实践,特别是当前 “煤电油运”全面紧张状况的出现,证明了部党组的判断是十分正确的。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交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部对“十五”计划主要目标进行了调整。要求到“十五”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95万公里,新增里程由15万公里提高到28万公里,年均增长5.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2.5万公里提高到3.5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里程由27万公里提高到30万公里。路网密度由16.1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20.3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通乡率由99.5%提高到99.8%,使687个不通公路的乡通公路;公路通行政村率由93%提高到96%,使49000多个不通公路的村通公路。沿海港口深水泊位数由800个增加到820个,总吞吐能力由14.5亿吨提高到17亿吨,其中集装箱专业泊位达到152个,通过能力达到3735万标准箱。改善内河航道里程数由3350公里提高到4360公里,建设内河港口泊位数由200个增加到248个,新增吞吐能力由2500万吨提高到3500万吨。
这样的发展目标,给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不仅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与规模,更要重视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保持强有力的质量监督工作力度,扩大质量监督工作的覆盖面,是实现“十五”目标的保证,是时代赋予我们质量监督机构的重任,也是质量监督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实现交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质量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中,要始终重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要让质量监督工作到位,而不是缺位,保证质量监督机构有职、有责、有权,树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上的权威性,使质量监督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二)实现交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求质量监督工作必须树立新的质量理念。
部党组十分重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张部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向社会、向人民、向国家交一份什么样的产品呢?是经久耐用、外表美观、使用方便的优秀成果,还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劣质产品?这是关系交通行业形象,关系到交通行业是不是一个负责任行业的大问题。”“高质量的交通工程,应当是品质完美、功能完善和外在形象良好的有机结合。”这实际上是对质量理念的一个新的诠释。从传统意义上讲,“坚固、耐用”是人们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要求,但这仅仅是对工程结构物本身内在质量的要求。随着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不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工程质量已成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技创新,体现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这是一种全新的质量理念,是对传统质量理念的继承与发展。在新时期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就必须树立新的质量理念,以新的质量理念来提升质量意识,来评判质量的优与劣、是与非。在充分注意建设工程项目实体性质量做到结构上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同时,更要体现在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要高度重视与环境、生态、景观的自然和谐,重视局部、细节的技术处理。可以说,现在我们看一个单位的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要看这个单位和人员的质量理念是否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这个意义上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高低,也直接反映了我们交通行业的质量理念、建筑技术水平和行业文明建设的成效。因此,坚持全新的质量理念,是开创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新局面的基本前提。
(三)实现交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求质量监督工作必须面对社会公众的检验。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提出了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任务不仅是对党的自身建设而言的,同时也直接体现在各级政府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管理工作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公民纳税人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十分关注的。特别是对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社会公益性属性,且工程实体直接显示在社会公众的视线之内,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出行与运输需求,因此,其质量的优劣直接面对社会公众的评判。社会公众看待一项工程质量的优劣,看待一项工程投资效益,往往又是同政府的执政能力相关联的,也是同反腐败斗争相关联的。在这点上,我们交通行业有着切身的体会。社会公众对交通工程质量的关注度的提高,也给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开创交通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就要不断探索新机制、新办法,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交通科技知识让社会公众理性地理解交通,科学地了解交通,热心地支持交通,为交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也要以我们高质量的工程实体,良好的服务功能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条件。质量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体现在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上,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试想,如果我们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速度很快,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得不到社会各界的承认,甚至造成负面影响,从交通行业内部来讲,可以讲很多原因,但从社会公众来看,反映第一位的就是政府的质量监督工作没有到位,这将直接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考验的是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同志要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要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总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各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一定要认清肩负的历史使命,适应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忠实地承担起质量“守护人”的神圣职责。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严把质量关,推动交通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二、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适逢国家推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20周年。这2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入、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20年,是交通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质量管理体制发生深刻变化的20年,也是我国交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工程质量得到迅速提高的20年。20年来,交通质量监督工作从无到有,质量监督法规逐步完善,监督机构逐步健全,监督队伍逐步壮大,监督范围不断延伸,监督手段不断强化,监督体系日益健全,监督成效日益显现。
特别是1999年兰州会议召开以来的五年间,我们抓住了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难得机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连年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交通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加班加点,忘我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为促进交通建设快速发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巨大作用。2003年全国质量监督检查统计结果表明,在建国道主干线监督检查一次合格率,路基工程达到94%,路面工程达到95%,桥梁工程达到96%;其他在建公路建设项目总里程监督检查一次合格率,路基工程为90%,路面为93%,桥梁为93%,公路质量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今年上半年,根据部质监总站汇总分析,全国在建项目总体质量良好。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以及桥梁工程监督检查的一次合格率均在90%以上,质量运行态势平稳,已完工程合格率达100%,重点工程优良率达100%。沈大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开阳高速公路、上海外高桥港区等一大批建设项目取得了优异成绩。近五年间,先后有20余个公路、水运项目获得了鲁班奖等国家建设工程优质奖项。
在建设规模如此巨大、建设速度如此快速的情况下,我国公路水运工程能够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能够建成如此众多的一流工程,是与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严格管理分不开的。这次大会将要表彰的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等37个先进质量监督站、周绪利等138名优秀质量监督工作者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五年来,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这个主要任务,各地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在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主要是:
(一)健全质量法规、完善工作机构是做好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首要前提。
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全国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交通部出台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一批配套规章,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交通建设参建各方的行为准则和质量责任,建立健全了交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各地按国家和部有关工程质量的总体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质量法规不断健全,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把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给予了高度重视。质量监督在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中的作用明显提高。目前,全国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专职质量监督机构,绝大部分省份建立了地市级交通(公路、水运)质监站,50%的港口质监站已按国家港口体制改革要求完成了机构、职能的转移工作,全国共有省级质监站36个,市级质监站335个,专职质监人员达到4000余人,覆盖全国的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积极解决质监站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各级质监站已全部纳入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编制,质监工作经费得到基本保证。辽宁、四川等省质监站重视和加强了对地市质监站的业务指导,使全省的质量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均处在良好的发展态势中。
(二)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是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
1999—2001年,交通部在全国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了“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收效显著。“质量年”活动不仅达到了提高工程质量的预期目标,更重要的是使质量意识在全行业得到了强化,打下了良好的质量监督工作基础。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通过宣传贯彻质量法规、召开质量专题会议、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等多种形式,取得了积极效果,形成了一个头脑中有质量、工作中抓质量、舆论上促质量的良好氛围。一些省以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不断推动本省的质量管理工作。如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高速公路项目精品工程工作大纲》,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移;浙江省为打造高速公路精品工程,在全省高速公路项目中全面开展抓基础、抓源头、抓规范三项工作,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格局。打造经得起社会检验、历史考验的优质工程,已成为交通人质量追求的发展目标。
各级质监机构普遍重视制度的创建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质量监督目标责任考核、质量监督工作报告、质量监督人员守则、监督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有关质监工作信息、工作程序,增加了质监工作的透明度。如广东省质监站推行“对外服务首问责任制”,把作风建设作为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基础抓实抓好。三是完善了质量评定标准,有针对性地制订《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一批涉及控制验收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规范、专项工程技术标准、特殊工艺技术标准适时出台,对工程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四是加强了廉政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确保了各项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实践证明,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逐步完善,既为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也使质量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培训质量技能、提高人员素质是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可靠保证。
质量监督工作经常处在处理质量矛盾的焦点。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履行好监督职责,要求质监队伍不仅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还要有较好的业务技术能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重视质监机构的队伍建设,重视质监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重视质监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质监队伍的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干部,被选拔充实到各级质监站的领导岗位,一大批具有专业特长、业务精通、能够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质量问题的工程技术人员被吸收到质监机构中,有力地推动了质监工作的开展。绝大部分省质监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大专以上的人员比例达到了75%。通过多年的监督实践锻炼,涌现出了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质量监督机构已成为交通基本建设领域中一个技术含量高、综合素质要求严的重要的专业管理机构。
(四)创新管理模式、丰富监管手段是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质监机构积极探索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务实求新地丰富了监督手段,创新了监督管理模式。全国已有58%的省级质监站取得了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资格,政府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各地质量监督机构普遍加大了对关键工序、关键工艺和关键技术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甘肃、重庆等省、市加大对质监站检测设备的投入,重视检测中心的建设,不断完善检测手段,配备了一些快速高效的检测设备,为开展质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陕西、江西、山东、内蒙古等省、区针对特殊工程,如农村公路、特大型工程等,采用了联合监督、授权监督、兼职监督员监督、专家组监督等不同监督模式,扩大了监督覆盖面,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山西省、上海港等质监站推行监理工作评价制,促进了从业单位诚信自律意识的提高。通过不断丰富监督手段,拓展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模式,全国新建大中型工程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监督覆盖率达到90%。特别是通过对润扬大桥、苏通大桥、上海洋山深水港、沈大高速公路改建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专项质量监督工作,对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质量监督工作模式,实现点面结合、一般与重点结合、质量管理与市场监管结合,积累了经验也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要继续总结提高。
(五)规范监理、检测市场、切实提高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技术水平是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
交通行业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试点起步、全面推广,现已进入规范市场、走职业化发展的提高阶段。应当说,这个发展历程是不容易的,也是曲折的。尽管工程监理制度在实施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大家常常提到的工程监理人员少、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但如果我们辨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就不难看出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在发展中解决的。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监理市场,部于2002年在全国开展了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摸清监理市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2004年5号部令颁发了新的《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同时,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进行了“以考代评”的改革,并于今年5月首次在全国组织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经过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考试取得圆满成功,5700人取得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较好地缓解了监理工程师相对不足的矛盾,增强了监理队伍的活力,充实了力量,对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一个非常好的机制,得到了行业的普遍认可。
在加强监理市场培育管理的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还大力推动试验检测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目前,交通行业已有公路水运甲级试验检测单位49家,乙级试验检测单位701家,丙级试验检测单位506家。试验检测单位抓住机遇,大力引进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制订完善检测操作规程和标准,试验检测的硬件条件有了极大改善,推进了市场化进程。各地按照部《试验检测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检测人员资格培训和专项检测技术培训,取得显著成效。如江苏省交通厅、人事厅、劳动厅联合组织交通试验检测技术竞赛,调动试验检测人员学业务、比技能的积极性;湖南省质监站引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竞争机制,保证了检测工作质量。各级质监机构均把工地试验室纳入监督工作的重点,在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中,推行了比对试验验证制度和见证取样制度,保证了试验检测的公正性,有效控制了工程实体质量。
上述五条经验,既是我们做好交通质量监督工作的系统总结,也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长期坚持并需要继续丰富和完善的规律性要求。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仍不相适应;一些现行标准和规范滞后于建设工程实际,使质量监督工作无技术法规可依,难以作出正确评判;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的缺位、错位、投入不到位问题仍有表现;工程监理市场主体力量不强,职业化进程推进力度不够;试验检测技术装备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在实体质量上,还存在着不均衡现象,一些地方质量通病依然存在,个别高速公路路面早期破损、提前大修问题比较突出,质量事故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认真解决。
三、夯实基础,全面加强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重要职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推进,质量监督工作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有了一定的“家底”。但从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看,从适应交通在新时期的发展目标看,这个“家底”是不雄厚的,是不足以支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需求的。为了使我们有更强的能力开拓发展空间,能站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去开创质监工作的新局面,当前需要重点夯实五个方面的基础工作。
基础之一,继续大力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质量监督工作是个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需要多学科、多门类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这项工作处于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评判的关键环节,责任重大,工作敏感性强,需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因此,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从事这项工作,是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首先要在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要在广大质量监督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学习许振超、赵家富先进事迹活动,提倡“做事要真,做人要真”,确立“讲实话、做实事、敢碰硬、求实效”和“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的工作准则,培养“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起经得住各种诱惑、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注重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和法律意识,培养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做到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向国家负责,向历史负责,向人民负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以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交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其次,要在保证人员的专业素质上下功夫。今后,对进入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人员要有基本资格要求,有条件的要实行公开招考,鼓励和吸引优秀的技术人员到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不断改善质监机构的工作条件。同时也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质监人员的业务技能,完善质监人员的知识结构,使质监人员成为了解当今世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动态,认识和掌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成果的行家里手。当前特别是要把有关办法、标准、规范的要义学深学透,做到在现场能够发现问题,结合“症状”能够分析原因,针对成因能够提出处理办法,提高对质量问题的判别能力和处理水平。
辽宁、北京、广东、四川、新疆等省、区、市质监站,重视自身建设和素质提高,深刻认识并认真实践“打铁先要自身硬”的道理,用队伍素质保工作水平,用队伍能力保质量监督,成效显著。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基础之二,认真落实质量监督责任机制。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实践和质量现状都告诉我们,工程质量起始于“源头”,形成于“过程”,终结于“现场”。加强对“源头、过程、现场”的分析与研究,是从规律上控制质量的有效途径。所谓“源头”是指工程设计、材料品质及队伍素质;“过程”控制主要体现于施工的技术能力与水平、工程监理的监控和施工工艺的管理;“现场”控制主要是建设项目各方人员控制质量形成的具体活动。建设从业单位要针对各自管理的环节,分工负责,依据合同及国家标准规范对自己承担的业务负质量责任。
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关键是落实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就质量监督工作而言,也要把责任机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责任不清,工作就缺乏动力与压力,就形不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环境,这是在管理科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也是非常有实践性的。
当前在严格质量管理中,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界定建设各方的质量职责,制定并实施符合客观实际的责任机制,真正发挥责任机制的作用,依靠责任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规范性的监督检查程序,使质量管理工作真正实现零缺位。
基础之三,以系统的观点建立健全质量监督规章、技术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落实,是质量监督机构有效运行的基础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说,规章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管用和取得实效。这就要求质量监督的建章立制工作要有针对性,要有高质量,特别是要从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出发,切忌听起来响亮,看起来有劲,干起来摸不着边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们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的基本法规。质量监督机构要带头学好、用好,同时也要宣传好这个条例,引导和推动各工作层面上的质量管理都按条例要求办事,指导交通建设的质量工作。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部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的一系列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都与质量管理密切相关,是对条例的细化、具体化,质量监督人员应做到熟知、会用。贯彻实施强制性标准是提高质量水平的重要一环,质量监督机构除熟练掌握并严格按条例、强制性标准办事外,还应该监督检查项目业主、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是否自觉贯彻实施条例和强制性标准,把保证工程质量落到实处。
质量监督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之下,应该建立具有交通特点、符合交通建设实际情况的技术法规体系,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建设质量,依法实施质量监督。多年来,我们先后颁布了一批质量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对质量监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些管理办法都是零散的,就事论事的,还不够系统,不够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管理理念、方法、方式都随之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系统的观点来审视和制定有关技术法规,对一些现行办法重新加以修订。《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及《公路水运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办法》等都将陆续修订出台,新办法颁布后,各地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出台配套措施,争取用较短时间,建立一套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体系完善、管理环节严密、操作性强的质量技术法规体系,为依法管理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基础之四,规范和发展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市场。
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是质量管理的两个重要支柱。加强行业管理,培育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运作行为对保证质量至关重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即将重新颁布实施。各地要结合这两个法规的贯彻,开展对工程监理市场的培育、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通过严格准入机制,建立监理诚信制度,规范监理市场;通过查处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扶优罚劣,整顿监理从业行为;通过推进监理企业的体制改革,培育监理企业做专做强,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交通基本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管理问题,部正在与相关部门磋商。在协调未果之前,仍然需要加强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遴选优秀人才,充实监理队伍,满足市场需求。
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管理是国务院批准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资质审批改为资格认定,并由部质监总站直接实施管理。部总站应抓紧制定新的《交通基本建设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明确单位资质认定标准和人员管理办法,并注意新旧管理办法的衔接。试验检测工作当务之急是向独立公正、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要通过推行盲样管理、规范校准标定和严格比对试验等手段,加强对试验检测单位的监管,并通过提高检测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自动化水平,来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试验检测单位必须做到不造假数据,不出假证明,不做假鉴定。
基础之五,以科技进步推动质量监督工作上水平。
依靠科技进步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们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了广泛的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改进,改性沥青、新型路面结构逐步推广,深水、深基础、大跨径桥梁施工技术不断创新,先进测控技术、光面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锚固喷护技术广泛采用,深水筑港、水下基础处理及特大型砼预制件等技术难题不断解决,极大地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技术水平的全面进步。
研究、应用科技新成果和树立质量管理新理念,对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控制、试验检测都会产生重大的推动力。近几年来,交通部和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都加大了交通科技投入,相当多的科研成果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要重视及时予以推广应用。根据当前的公路建设规模和技术难度,必须加大对质量管理监督工作的投入,必须大力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测技术装备水平,提高检测技术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扩大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深度和监测能力。先进的技术装备加上爱岗敬业的质量监督人才,我们就能始终掌握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主动权,把工程质量状态掌握在手中。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该针对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提出研究课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大力支持质量科技研发工作,争取不断取得新成果和新突破。
四、对今后几项重点工作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工程建设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坚持以夯实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创造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环境和条件;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为抓手,全面提高政府质量监管能力。坚决遏制和消灭重大质量事故,降低一般质量事故发生率,巩固工程质量合格率,提高优良率,以一流的质量和一流的业绩,开创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依据这个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部要求质监总站对数十个建成项目、在建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检查。在对检查结果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拟在这次会议上讨论修改后下发。希望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当然,不同的地区之间,不同的项目之间,在工程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是不同的。因此,解决本地区、本项目的质量问题就必须要有针对性,重点解决突出矛盾,切忌什么都想抓,结果什么问题也未取得突破和进展。这对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来说,既是一个战略问题,也是一个战术问题。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试验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力度,使这些项目在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上始终发挥主导作用。
(二)加强工程质量通病的研究治理,适时推广质量通病控制示范项目。
为期三年的“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解决了一批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提高了建设质量水平。随着建设规模、速度和标准的不断提高,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当前预应力管道压浆不实、小型预制件表面粗糙、沥青路面早期破损和车辙等,都具有通病性质,应该进一步集中治理。
对工程质量通病分析可以发现,实体工程质量不佳往往反映着“工艺通病”,落后的工艺、不规范的施工方法,是多数质量通病的深层次原因。对工艺通病的分析,又可以发现它的背后还隐藏着“管理通病”,不顾资源和自然条件以行政命令定工期,不顾气候、气象条件抢进度,劳务组织中对民工施工以包代管,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质量缺陷。
部重视工程建设的科学组织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各地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找准质量通病,分析产生原因,增强治理力度,优化治理办法,工程质量一定会有新的提高。下一步,部将结合一些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展质量通病控制项目示范,通过示范工程作为载体,总结治理经验,提高工程质量的综合控制水平。
(三)搞好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鉴定,不断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
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是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手段。通过项目检查,可以发现问题,纠正违规,总结不足,监督整改。检查的过程是提高的过程,整改过程更是进一步提高的过程。同时,监督检查本身也有一个质量问题,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改进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检查效果,处理和纠正违规要注意实事求是,客观适当,既要敢说、敢管,又要说得正确,管得科学,管得有效果。
部今年发布了新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应认真按照这个办法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工作。要坚持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通过,未验收通过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按新办法规定,质量鉴定工作要以检测为基础,鉴定工作中检测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各地应制定配套规定,从经费、技术上保证鉴定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着力解决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两个不平衡问题。
一是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相对公路建设而言,各省对水运工程质量管理力度相对薄弱,质量监督机构中水运专业人员比例偏少,一些地区尚未培育建立起具有水运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一些货主码头项目尚未纳入监督视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当前,特别是要继续做好国家港口体制改革后,原港口工程质监站监督职能的转移工作。按部《关于港口体制改革中有关港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意见的函》的要求,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尽快理顺监督职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完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水运工程质量。
二是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是另一个薄弱环节。“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是交通行业作出的郑重承诺。我们不仅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速度,也要尽一切努力争取建设更多质量优良、经久耐用的农村公路。为此,今年部里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贯彻实施,在实施中不断研究完善,在实践中创造更好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五)重视质量举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交通基本建设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十分重要。这首先是因为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本质属性是公共产品,社会公众有权利知情并监督我们的工作;其次,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补充。广大公众、社会媒体与建设项目的接触性更强,更为广泛、更为具体,他们可以及时发现许多我们难于了解的鲜活的基本事实。因此接受质量举报,认真、及时地安排对举报的调查,实事求是地处理举报问题是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
部质监总站要会同部有关司局加强对质量举报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制定举报事项的管理办法。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不能出现媒体上已经炒作得沸沸扬扬的事件,主管部门还蒙在鼓里。对举报事件的处理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社会媒体毕竟不是技术部门,涉及技术问题的东西,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拿出正本清源的科学解释,社会舆论就可能走偏,这对行业形象,对问题的客观公正处理都极为不利。
学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本领,今天对于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言,至关重要,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加强的。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誉机制。
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建立和完善了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检验评定标准,对质量评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标准掌握不一、地域差异以及隐蔽工程质量缺陷显现滞后等原因,我们还没有建立起可供地区间比较分析的质量评价体系,无法对整体质量水平作定量的综合评价与比较。
质量信息是一种资源,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对质量管理、市场运行都会产生积极的引导与支撑作用。因此,建设一个涵盖公路、水运工程体系,供业内共享、共用的质量信息平台非常必要。通过评价体系与信息平台,可以记录、发布大量的项目“业绩成果”与“质量行为表现”,这相当于将从业单位的质量与信誉“阳光化”,是一只无形的手,一股无形的力量。要发挥信誉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各地、各从业单位不断创造优良的质量业绩,实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部质监总站在以上两个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基础工作,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也要重视这项工作,整合资源,有效利用,推动质量管理、监督、控制向信息化方向发展。
同志们,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是交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直接反映了交通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成效,体现了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我们一定要不负使命,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认认真真地管好每一个项目,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出行的更安全、更舒适、更便捷作出我们交通人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