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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在全国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上的讲话

来源:交通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0-09-30 18:44:10 点击量:14079

以人为本 全面构建农村道路客运网络

服务三农 努力促进城乡社会和谐发展 

  

——在全国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上的讲话

交通部副部长 冯正霖

(2005年5月25日)



同志们:

  全国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今天就要结束了。两天来,大家围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即全面总结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动员全国各级交通系统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利的出行条件,使交通部门在服务“三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行了广泛交流,9个单位作了大会重点发言,介绍了农村客运发展的做法和经验,还有31个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特别是通过实地考察浙江省海宁市农村客运的发展情况,亲眼目睹了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亲身感受了农村客运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客运发展进行了座谈讨论,使与会同志很受启发。尤其是浙江省交通厅全面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坚持“六个统筹”,实践“六个服务”,在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全省已有97%的农民可以乘坐客运班车出行,农村客运的运营方式、车型结构、政策扶持力度和统筹承运人责任险等实现了历史性变革。他们的做法和经验,给与会同志留下了深刻印象。总的看,这次会议主题突出,准备充分,内容丰富,确有收获,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中央部署,2003年2月在杭州召开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部党组作了两项重要部署,一是提出了“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的目标,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国掀起了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程。在今年部党组要求的十六项重点工作中,此项工作也是突出强调的。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这两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深受社会各界好评,深得人民群众拥护。结合各地试点经验和这次会议讨论交流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为组织实施好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和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实施方案,在东、中、西部地区,选定了浙江、广东、河北、河南、江西、内蒙古、贵州等7省(区)的15个市(县、区)为部的试点地区,共涉及932个乡镇,23288个行政村,2766万农村人口。同时,各省也确定了1—2个省级试点地区。为指导各地做好试点工作,部里发布了《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两个行业标准,出台了指导试点地区农村客运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加强了对各试点地区的检查指导,并先后在河北廊坊和河南新乡召开座谈会,组织各试点地区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各试点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行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措施,初步实现了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客运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两年来,各试点地区共投资41.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近万公里;投资2.28亿元,在农村地区新建等级客运站122个,简易站137个,候车亭1058 个,招呼站9368个。使试点地区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联接城乡的客运基础设施平台,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和候车条件得到了很大改观。

  二是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得到明显提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地区新增农村客运线路252条,改造客运线路740条,农村客运网络更趋合理,通达深度明显提高。15个试点地区的乡镇客车通达率均达到了100%,通客车的行政村增加了2762个,行政村客车通达率由77.2%上升到90%,通公路的行政村全部开通了客运班车。其中,河北廊坊市、广东中山市、河南濮阳市、江西新余市渝水区、贵州息烽县、内蒙古开鲁县和五原县等7个试点地区的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了100%,实现了“村村通客车”。

  三是农村客运运力得到明显优化。针对农村老旧客运车辆较多、安全性能差的实际情况,各试点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经营者更新车辆,运力结构明显升级。两年来,试点地区新增营运客车1385辆,更新客车1805辆,改善了农民出行条件,为运输安全提供了保证。

  四是农村客运组织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改变农村客运主体不适应运输需求的现状,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从调整经营主体结构入手,积极引导农村客运经营业户联合起来,进行公司化改造或联合经营,实行统一站点、统一排班、统一票价、统一车辆标识、统一结算,达到了提高效益、规范行为、改进服务、增强抗风险能力的目的。浙江省交通部门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采取收购、股份制改造、片区经营、专业化管理等方式,加快了集约化经营步伐,促进了农村客运健康发展。

  五是农村客运安全形势和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各试点地区交通部门坚持深入农村客运市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深度。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作用,把他们的主要职能从规费征收转变到市场监管上来,坚持现场管理、现场服务,着重解决农村客运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宰客、甩客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逐步淘汰老旧客车和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提升司乘人员安全意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运营。农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六是推动了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在农村客运试点期间,各省交通部门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积极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激发了其他地区发展农村客运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村客运的全面发展。两年来,全国投资24.3亿元,新建农村等级客运站3232个,候车亭11359个,招呼站90546个,农村客运班次增加2826个,农村客车增加12306辆,通客车乡镇和行政村分别增加了301个和29250 个,乡镇客车通达率由97%提高到98%,行政村客车通达率由76.7%提高到81%,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村客运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农村居民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相近的出行服务,促进了城乡交流,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这几年,我国农村地区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形势,展现出喜人的景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采取一系列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结果。我们交通部门加大农村地区公路建设投资力度、积极发展农村客运,也为“三农”问题的解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比如,浙江省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已达6096元,比上年增加12.2%,农村的教育医疗科学文化事业都有了巨大的飞跃。在山西试点地区平顺县,2004年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群众人均收入增加近100元。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亲切地把农村客运班车称为“通往小康之路的幸福快车”,正是对交通部门服务“三农”、发展农村客运的生动写照。

  各地区农村客运的发展,不仅改善了农村地区客运的落后现状,使农民兄弟分享现代交通发展的成果,更为重要的是,试点工作为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律,推动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些经验可以概括为五条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我国地域广阔,农村人口众多,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各异,人口分布不均,运输需求不尽相同。同样一套成熟的经验,在不同地区往往会取得不同的效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了解需求、把握需求,从而分析可能满足的条件及应该有的措施,在充分调研、详细论证的基础上,探讨适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模式和经验,不能强求一律,搞齐步走、一刀切。西部和一些中部农村地区地广人稀、经济相对落后、未通公路村屯较多,要首先满足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本需求;东部和部分中部农村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展程度较高、路网相对完善,当地百姓对出行的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要求较高,要在保证农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础上,提高班次密度,优化运力结构,稳步改善服务质量,在“走得好”、“走得舒适”、“走得便利”上下功夫。各试点地区较好地把握了这一规律,自觉地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少试点地区根据客流变化情况,不仅允许经营者开行定线日班车,也允许视情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并采取滚动发车、定线循环运行和预约叫车等多种经营方式,既扩大了经营者自主权,又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贵州省普定县、息烽县在客运量较小的地区开行片区客车,有效提高了农村班车的覆盖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针对地广人稀的实际,规定出租车可以分片经营农村班线,既解决一些边远乡村运力不足的矛盾,也提高了县城出租车的经济效益。

  二是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多予少取、让利于民。广大农村地区路况差、客流小、运价低、成本高、营收少、效益差,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属于市场“缺位”而需要政府“在位”的特定领域,公益性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要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提供普遍服务。从世界范围看,即便在农业经济相当发达、农民生活相对富裕的国家,政府也把农村客运作为公益项目,给予资金补贴。在我们这样一个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的发展中大国,更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在这方面,各地都做了积极探索。比如,浙江省对县(市)境内乡镇之间、乡村之间和村村之间农村短途客运班车,以及专门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农村客运班车,全部免收公路养路费和公路客运附加费。一年中通过减免规费和统筹团购保险可为农村客运经营者减少支出达5亿元;广西坚持“立足长远、适度减免、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原则,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给予减免交通规费的优惠;山西省交通厅在今年春运期间,组织开展“一元钱进城工程”,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减免税费,让600多万山区群众只花一元钱就能到县城探亲访友、购置年货。很多地区也采取了类似的政策,对农村客运进行隐性投资,努力做到多予少取、让利于民。这些做法,有利于建立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长效机制。

  三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到简化手续、打破常规。农村客运不同于干线客运,也与城市公交截然不同。其面对的复杂环境和市场难题,既不是简单依靠增大投资、加快建设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单纯依靠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各地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大胆突破现行管理模式,简化审批手续,以备案制、核准制来取代农村客运线路的行政审批制,采用冷热线捆绑招标的方式发展偏僻地区的农村客运班线,打破定班、定点、定线的“三定”原则和一辆车只能经营一条客运班线的限制,推行公交化运营、片区化运营、网络化运营等多种经营模式。这些做法,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实践证明,只有打破常规,采取适合农村客运发展的灵活政策,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适当的政府干预有效结合起来,才能有力推动农村客运的健康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路、站、运协调发展,做到统筹规划、加快场站建设。农村公路是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载体,农村客运场站是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部组织实施了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各地普遍加大了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相对而言,由于长期以来对站场设施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大农村地区缺站少场的情况较为普遍,成为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一些试点地区坚持建运并重,把农村客运场站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农村场站建设落后的面貌得到较大改观。浙江省交通部门将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运站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平均每公里造价仅比单纯建设公路增加1—2万元,既降低了成本,又避免了二次征地的难度;山西省交通部门从客运附加费中拿出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乡镇有站、大村有亭、小村有牌”的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工程,使不少行政村既通了油路和水泥路,又有了候车场所;河南省洛阳市采取企业投资一部分、政府让利一部分、市场运作一部分、运管部门挤出一部分的办法,去年一年筹集1500多万元建站资金,建成了一大批乡镇车站和港湾式停靠站,使农民兄弟出行有了挡风遮雨的场所。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路通了,场站设施完善了,发展农村客运才具备了良好的条件。

  五是必须坚持一体化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城乡交通一体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条件。浙江省发展农村客运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突破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实行“集约化经营,公交化运行,员工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在坚持交通部门统筹规划配置城乡客运资源、统一实施行业管理的情况下,采取相同或相近的发展政策,使农村客运网络与城市公交网络有效衔接起来,做到“农村班车进城,公交客车下乡”,形成了城乡公交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客运网络,促进了城乡客运协调发展,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浙江省交通部门推进城乡公共客运一体化进程的做法和经验,在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很有借鉴指导意义。

  在看到试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从全国农村客运发展的整体形势看,我们的工作离农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公路建设与站场设施、城际干线运输与农村支线运输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客运的发展政策环境与消除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问题仍待进一步研究;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数量不足、投入不够、严重滞后的状况短期内还难以根本解决;农村客运经营主体过度分散、抵御风险能力差的情况依然比较突出;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重、效益差、积极性不高的现状还需要认真改观;农村客运车辆车型单一、车况老旧、运输安全隐患多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农村客运在总体上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我们更加扎实地做好工作,不断探索新途径、新经验、新方法,开创农村客运工作的新局面。

  二、深刻认识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客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针对“三农”问题明确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新阶段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是我们交通行业落实中央部署的实际行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扎实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总之,让九亿农民走得便利、走得安全就是交通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贡献,也是交通自身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强烈要求。

  (一)发展农村客运是交通工作服务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举措

  从试点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有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多更快地向外转移。这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平衡城乡经济发展差异有着重大促进作用。我国现有农民工将近1亿人,农村地区还有富余劳动力近1.5亿人,这些人外出务工、返乡探亲都最终要靠农村客运来实现;有助于农民走向城镇,把自己种植的粮菜瓜果和土特产品卖出去,购买质量更优、价格更为低廉的生产、生活用品,获得更高的利润,降低消费成本;有助于农民更快更多地获得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和经营项目;有助于吸引城市居民走入乡村,使农村地区的旅游资源得到开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凡此种种皆充分说明,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可以加强城乡沟通,帮助农民从封闭走向开放,打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格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村客运离农民越近,闭塞和贫穷就会离农民越远。

  (二)发展农村客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发展农村客运,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自古以来,“吃、穿、住、行”是人类生存的四大基本需求。而保证农村地区群众的出行,交通部门负有重要责任。现代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在一切改良中,以交通运输改良最为有效”。世界上很多国家,评价社会发展的最重要最综合的指标之一是人的机动性,这是衡量人类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农村客运发展了,农村群众就能走出封闭,接受现代文明,提高综合素质,树立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可以大大改善农村教育水平,降低农村地区的儿童辍学率,改善农民的文化知识结构;可以方便患病的农民到城市里条件更好的医院去就医,意外受伤或突发急病也可以及时到医院进行抢救,将有效提高患病农民的就医率,降低就医时间成本,挽救患病农民的生命,提高农民的健康质量。这充分说明,发展农村客运,对于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极为重要的。农村客运发展得越好,农村地区机动性越高,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就越快,“三农”问题的解决就有了根本保障。

  (三)发展农村客运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古人云,“执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有帮助的事做起。改革开放以来,交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边远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出行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农民朋友出行时,深受“四塞之崮,舟车不通”之苦,出门一次,历尽周折,有时不得不选择搭乘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大,伤亡事故多。究其原因,在于我们还未能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安全、更便利、更经济的运输服务。我们既要做锦上添花的工作,更要有雪中送炭的义举。要采取切实措施,尽快解决农村运输难问题,使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安全车,使他们尽快享受到现代交通的便利,保障他们的出行安全,这是我们交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四)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是实现交通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交通发展是一个需要统筹兼顾、协同并进的系统工程。从交通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来看,没有农村运输事业的发展,全国交通的和谐发展就无法实现;解决不好九亿农民的出行问题,道路运输业的发展也无从谈起。一方面,农村地区拥有9亿人口,蕴藏着巨大的运输需求和市场资源,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是道路运输行业持续发展最主要的动力之一。另一方面,发展农村客运,既可以使农村公路建设的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和体现,也有利于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的优势,巩固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可以说,农村需要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也离不开农村。当前,农村客运车辆已占到全部大中型营运客车的44%,客运量也占到道路客运量的30%左右,我相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农村客运需求将会被不断的激发,这个比例还会有大幅度的提高。

  三、发展农村客运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客运的指导方针是: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立足需求,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善运力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做到路运并重,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2010年前,农村客运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站场设施。东部地区和中部较发达地区的需要建站的所有乡镇,建成五级以上客运站,行政村建有招呼站或候车亭;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70%以上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60%的行政村要建成招呼站或候车亭。

  ——通达深度。所有通公路的乡镇和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东部地区和中部较发达地区乡镇和行政村客车通达率力争达到100%;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乡镇客车通达率达到99%,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到95%。

  ——服务水平。农村客运网络得到明显优化,运输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客运运力全面更新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城乡客运网络得到有效衔接,安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牢牢把握发展农村客运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坚定做好农村客运的信心

  当前,发展农村客运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国务院领导对发展农村客运十分重视。黄菊副总理在2004年4月28日批示:“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发展,是有益的探索。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发展,活跃农村经济”。曾培炎副总理批示:“发展农村客运事业,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好处。应按地区对县以下客运事业采取不同的支持和优惠政策”。中央领导对发展农村客运的重要指示,为发展农村客运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二是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农村客运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农村公路已达261.46万公里,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达率已分别达到99.58%和92.9%。在“十一五”期间,国家还要投资1500亿元资金,使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路,东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中部地区80%以上的行政村、西部地区90%以上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三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广大农民对运输的迫切需求,发展前景乐观;四是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为发展农村客运打下了良好基础,提供了有益借鉴。这些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是过去不曾有过的,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客运发展。

  (二)做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制定一个科学合理、远近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十分必要。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自下而上地做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提出年度工作目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在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时,要“做好一个结合、突出三个重点”:

  一要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今年2月2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确定了未来农村公路的发展目标。各地要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及时编制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确保路通车通。

  二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站规划,要以经济实用、布局合理、方便百姓、避免浪费为原则,既要经济实用,满足需要,又要合理确定规模,防止贪大求洋,避免造成浪费。

  三要重点做好客运线路规划。在今后新开农村客运线路时,要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对达不到运营车辆安全运行要求和无安全保障措施的路段,不能盲目批准营运线路。在统筹考虑运营线路布局时,要全面考虑新开线路与现有线路的调整改造关系,考虑方便群众与兼顾经营者的经济效益的关系。在班次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不必强求一律。

  四要重点做好运力投放规划。应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政策,保持运力与运量的基本平衡。运力投放较多的线路,车辆应以更新、调整为主,运力不足的线路,鼓励新增车辆。客流较大乡镇,以发展中型中级客车为主,边远及客流较小乡镇,以发展中小型普通客车为主。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欠帐多,必须重点倾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部从2004年起,已将乡镇农村客运站纳入交通部基本建设计划,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中,每年拿出5—6亿元,作为农村客运站建设专项资金,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使我国农村客运站点设施落后的局面得到较大改观。各地也要认真组织实施部农村客运站计划,在客运附加费中列支配套资金,并采取国家投资、社会集资、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同时,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以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客运站点,确保农村客运站场规划得到认真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见成效,年年有改善。当前,要重点解决乡镇客运站建设问题。凡通路乡镇尚无客运站的,各地要进行登记,分别情况,提出建设计划,尽快组织建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

  与农村客运的票价和收入相比,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较重,是妨碍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调查了解当地农村客运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和收入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降低经营者负担,使客运经营者客流少时能保本,客流大时能赚钱。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专营农村客运的车辆,适当减免交通规费,并要争取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营业税、工商管理费等其它税费的征缴上给予政策优惠。在严格控制范围的基础上,可以研究实行浮动征费比例和标准。对极少数客流长期很小,而群众又确有需要的班车,可对运输经营者采取财政补助或冷热线搭配经营的办法。凡由交通主管部门投资或补助的车站,对农村客运车辆要减收或免收站务费用。对这些农村客运站,应鼓励其通过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以站养站。对于乡镇交管站和客运站合一的,当地交通部门要增加对乡镇交管站的经费投入,不但不能增加乡镇客运站的负担,还要负责对相关房屋场地设施给予必要的维护,做到“一举两得”。

  (五)走资源节约型交通发展之路,提高农村客运发展水平

  交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期,正确地把握住这个机遇期,就必须选择正确的发展之路,走资源节约型发展之路就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大力开发和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农村客运加快发展。目前农村客运大多是个体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各地应在严格客运市场准入的条件下,遵循经营者自愿的原则,引导他们联合起来,合理安排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采取灵活的方式,打破“三定”原则,减少直达班次,采取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的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在开行新的线路的同时,要调整、改造、延伸现有线路,并视情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通过客运线路捆绑招标,实行冷热线搭配,带动农村客运的发展。发挥基层交管站作用,改进农村运输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引导经营者合理安排车辆,提高车辆运营效率。通过上述种种措施,在一个区域内逐步建立起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有效机制,是资源节约型交通发展之路在道路运输上的具体体现。

  ——统筹承运人责任险,发挥团购优势。统筹城乡间客运和农村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实行团购保险,既可以有效减少保险费用,降低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运输成本,又可以保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有效赔付,降低农村客运经营者的经营风险,是保证农村客运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城乡客运有效衔接。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客运的地区,交通部门要转变观念,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站点、统一管理、统一票价、统一税费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和调整城乡客运网络,引导公交客车向农村延伸线路、增加停靠站点,加快对农村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促进城乡客运统一协调发展。对城乡客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的地区,具备条件的,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最大限度减少旅客中转次数,方便旅客出行,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加快运力结构调整,提高服务水平。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运力结构调整的引导,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快农村运力结构调整,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中级客车、普通客车,提高车型档次,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货车等从事农村客运,鼓励经营者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运力结构调整,应循序渐进,防止不切实际地提过高标准。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营者自愿选择车型,可以推荐,但不得采取行政手段,指定车辆生产厂家和车型。

  (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农村客运创造宽松环境

  对农村客运班线审批,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采取登记、备案的方式,放松管制,开放市场;经营期限可以从宽掌握,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应予鼓励。扩大农村客运经营自主权,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营运线路、班次。要打破地区和行业封锁,鼓励其它企业异地经营农村客运。要重视农村客运配套设施建设,帮助解决车辆维修、加油等实际困难。要改进基层交管站的工作,把乡镇交管站建成农村客运经营者信得过的同业者之家。运政人员要经常走访业户,宣传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要经常了解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七)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保障运输安全

  农村客运经营者具有“早进城、晚回乡”的特点,服务对象也主要是当地农民群众。对农村客运经营者的管理,应该探索更加有效的途径,发挥基层政府和群众对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建立诚信考评体系,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要加强经营者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对那些按章经营,安心为农民服务的客运经营者,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农村客运安全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强对客运经营者,特别是驾驶人员的管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二是要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规定,防止非客运车辆、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进入农村客运市场;三是要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坚决制止农村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现象;四是要加强对赶集、庙会和其它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五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超载车、客货混装车及其它非载客车辆。

  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是一项造福于9亿农民的伟大工程,得民心、顺民意,必然会受千千万万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欢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和借鉴试点地区的宝贵经验,按照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负责,对农民兄弟的安全、便捷出行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大胆探索,坚持创新,在全国掀起发展农村客运的新高潮,不断推动全国农村客运事业快速、健康、有序的发展,以实际行动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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