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自12月1日实施以来,咸阳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深入学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的方式,围绕《条例》出台背景、企业运营服务、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条款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特别是组织公交企业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学会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条例》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氛围。联系咸阳日报拍摄宣传视频,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转发。在局网站、市公交集团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公交APP、地铁电子屏等媒介及时发布交通运输部宣传动画和海报;在客运站、公交站亭站台等人员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5辆公交车制作车身广告;组织市区750辆公交车、1719辆出租车通过LED 后尾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字样,让广大人民群众关注了解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宣传效果。充分调动全市力量,印制《条例》单行本和宣传页送请市政府和有关市级机关单位,引导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组织志愿者走进客运站、公交站台向市民介绍《条例》的重要意义等。通过一系列举措,使《条例》更加深入人心,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度。
下一步,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全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高公共交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增强市民公共交通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