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发[2024]1432号)等有关规定,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对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康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申报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下表),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或申诉,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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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原有 等级 | 申请 等级 | 申请 类别 | 评审 结果 |
1 | 榆林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 综合乙级 | 乙级 | 延续审批 | 通过 |
2 | 安康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延续审批 | 通过 |
3 |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资质审批 | 通过 |
4 | 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乙级 | 乙级 | 资质审批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