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DDBG3216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4〕1375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实施方案》并启动2024年试点项目征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陕西交控集团,省交通标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开展标准化试点的有关部署,促进智慧交通高质量标准供给,充分发挥标准在智慧交通领域的引领作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实施方案》,并启动2024年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交办科技〔2024〕5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认真谋划 积极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智慧物流、智慧出行及相关新型基础设施等方向,依托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场景及行业重大工程,在多式联运、冷链物流、无人化配送、一体化出行服务及智能产品装备、数据交换、智能监测等方面,组织凝练并申报试点项目,以标准化试点创新推动智慧交通发展模式转变,实现相关产品、服务和技术等成套标准验证与先进标准研制、应用、推广。
二、严格把关 按时报送
申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条件,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审核确定推荐试点项目,并于2024年11月7日前,将书面推荐函(需包括推荐遴选情况及试点项目汇总信息表)、试点项目申请表和任务书(一式五份),报送至厅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xjtkj@foxmail.com。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厅科技处联系人:席晓鹏,029-88869070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实施方案〉并启动2024年试点项目征集的通知》(交办科技〔2024〕55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