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1:53 点击量:2634

省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省精神文明办、省法院、省检察院、团省委、省科协、省贸促会、省供销社,各市(区)食药安办: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安排部署,省食药安办定于2024年9月下旬启动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宣传“诚信尚俭、共享食安”这一主题。

(二)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行业协(学)会等发挥桥梁纽带、引导督促、自律监督作用。

(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持续巩固反食品浪费成果,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

(五)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同心共护、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成效。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药安办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县级层面。各市县级食药安办协调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省级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有关知识普及、诚信从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食药安办负责组织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区)食药安办扎实开展宣传周活动,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食药安办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扩大声势。同步制定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注重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作风纪律。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附件: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2024年9月29日,省食药安办在西安市西影电影圈子广场举办2024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届时省政府领导,西安市政府负责同志,省食药安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企业、市民等各界代表参与。(省食药安办负责)

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科普宣传活动

通过车站、商场、超市、酒店、旅游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的LED屏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电梯口、社区宣传栏、微信平台等载体,针对不同人群,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广泛普及与公众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和消费理念,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素养。(省食药安办、省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市级食药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省食药安办。制作并发布食品安全宣传片、“守护”微电影、“食为天”科普视频、“舌尖上的安全看陕西”等系列宣传视频;组建宣讲团,赴各市(区)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以“重阳节有口福”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宣传特殊食品科学知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

(二)省教育厅。通过教师报、陕西教育、陕西教育网、“三秦学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图说、视频展播等形式,宣传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围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点、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营养健康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着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全省消费品名优企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培训班,对各地工信部门行业管理人员和相关行业协会、食品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宣贯,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贯推广工作,举办“陕品好物”推广等系列活动。

(四)省公安厅。邀请在陕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陕西公安主题日主场活动。扎实开展以夜市为重点的肉制品集中打击专项行动。联合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拍摄专题记录片,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五)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相关要求。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举办陕北片区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企业内检员培训。

(六)省卫生健康委。围绕食源性疾病科学防控、食品安全标准、合理膳食及营养健康等内容,举办全省卫健系统食品安全周部门主题日活动启动仪式,采取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与咨询、文艺节目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素养水平。

(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餐饮商会在全省选取5-6个红色景区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举办红色景区食品安全联盟启动仪式,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开展老年人特色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蜂产品、糕点等)专项抽检,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特殊食品安全意识。利用多媒体平台,宣传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五类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指导视频。举办重点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管控指南验收推广会,对肉制品、饮料、白酒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动态风险管控及质量提升培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八)省林业局。结合2024年 “质量月” 、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布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举办科普讲座、进行标准解读、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规定和科学知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浓厚氛围。

(九)省广电局。部署开展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推动食品安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征集筛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纳入陕西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安排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下载播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十)省粮食和储备局。深入开展“加强标准引领 促进节粮减损”宣传和“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发放粮油科普宣传册,普及科学膳食、健康消费、绿色生活相关知识。

(十一)西安海关。组织全省海关通过专题讲座、宣传展板展示、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访谈交流等形式,系统介绍进口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全面展现“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举措和成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进口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进行针对性宣传,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合规经营,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

(十二)陕西金融监管局。以“饮食勿忧 保险守护”为主题,通过发放保险服务手册、宣传资料、业务咨询等方式,宣传介绍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政策、普及食品安全领域保险知识,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内容、投保流程、理赔服务等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保险机构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等广泛开展宣传,积极扩大宣传力度、广度和受众群。

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