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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深化“营商环境 突破年”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318107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24】9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深化“营商环境 突破年”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18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部署,确保厅系统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我厅《2024年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暨招商引资推进会安排,以优服务、降成本、提效率、增动能为目标,重点围绕服务企业群众、服务保障项目、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努力打造一流行业营商环境,提振行业发展信心,激发行业市场活力,为谱写陕西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助力赋能。

一、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原则,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和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厅行政审批处、厅综合执法局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建立完善约稿制度,定期宣发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亮点成效、优秀案例。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强化12328&12122服务监督作用,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改进,持续放大正反宣传“叠加效应”,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厅行政审批处牵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宣教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推进数字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整合既有业务信息系统。深入推广运用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部级执法信息系统执法机构和人员数据库。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加强执法数据上传,提升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率和使用率。(厅综合执法局、厅科技处牵头,省交通监测中心负责)

4.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加强数据汇聚和流转,共享企业登记信息,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领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大力提高道路货运企业开办效率。(厅行政审批处牵头,厅运输处、厅科技处、省道路运输中心、省交通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研究制定全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和省内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优化升级建设,推动大件运输审批服务便民化和通行监管智能化,切实增强大件运输企业的申报效率和办证体验。(厅公路处牵头,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助力产业生态发展,推进交通物流降本增效

6.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配合省发改委开展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收费长效机制,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厅财审处牵头负责)

7.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及时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厅建设处牵头负责)

8.纵深落实省政府《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线路优化工作的会议纪要》(第44次)要求,会同省公安厅,以“守住两头、放开中间”为原则,推动放开十天高速危化品运输限行,降低物流成本。(厅安监处牵头负责)

9.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道路货运转型发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持续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谋划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厅运输处、厅海事港航处牵头,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进一步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厅公路处牵头,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稳定经营主体预期

11.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提升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厅综合执法局牵头,厅建设处、厅公路处、厅运输处、厅安监处、厅海事港航处、厅行政审批处,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机制。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厅运输处、厅行政审批牵头,厅建设处、厅公路处、厅安监处、厅海事港航处,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站在增强行业内生动力、助力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上,加强协同配合,高质量推动和完成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要求,于每月28日前将工作进展报送至厅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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