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印发的《2023-2025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发〔2023〕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创建县验收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3〕1417号)要求,经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实地验收。经厅专题审议,宝鸡市千阳县等13个县(区)(名单详见附件)达到创建要求,拟对上述县(区)作出验收通过的决定,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省交通运输厅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受理电话:029-88869197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拟通过验收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
创建县名单
序号 |
县(区) |
1 |
西安市长安区 |
2 |
咸阳市泾阳县 |
3 |
咸阳市礼泉县 |
4 |
宝鸡市千阳县 |
5 |
宝鸡市凤县 |
6 |
渭南市白水县 |
7 |
渭南市澄城县 |
8 |
延安市黄陵县 |
9 |
汉中市留坝县 |
10 |
汉中市略阳县 |
11 |
安康市镇坪县 |
12 |
安康市平利县 |
13 |
商洛市丹凤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