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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4-19 16:04:39 点击量:1987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PPP项目公司:

为认真贯彻4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工作例会精神,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宣贯培训学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安委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意义,结合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条安全防范措施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精心组织做好学习宣贯和培训,切实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专业监管、部门协同、网格管理的责任体系,规范履责行为。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加强事前预防管控,建立全过程风险防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督促参建企业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强化隧道施工本质安全。要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全面开展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提高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精准度,提升隧道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鼓励采用凿岩台车、数字锚杆台车、自动浇筑衬砌台车等隧道施工装备,严格控制隧道施工作业人数,推进隧道工程机械化水平;三是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程示范创建。积极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全面落实平安工地全覆盖;四是加大隧道施工安全创新力度。发挥一线施工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研究一批“四新”“五小”创新技术。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5月份,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对所辖项目的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空作业等危大工程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建立“两个清单”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附件1)和《公路建设项目风险清单》(附件2)。对“两个清单”中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建立报送制度,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每月30日前报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在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由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收集,于每季度末月30日前报厅建设处,抄送省公路局。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和省交通工程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跟踪督促掌握重大隐患和风险治理管控情况,并结合各自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要加强在建隧道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五、建立在建隧道工程台账。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计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在建隧道工程清单(附件3),省交通工程质监站负责统计高速公路在建隧道工程清单。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于4月21日前将在建公路隧道工程清单以便函形式报送厅建设处,抄送省公路局。同时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研究制定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制规定并按时报送。

电子版发送至252530778@qq.com  联系电话:029-88869151

 

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docx

2.公路建设项目风险清单.docx

3.在建公路隧道工程清单.docx

4.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3〕31号,另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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