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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示范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2023-09-28 16:03:01 点击量:6263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函2022124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程序〉的通知》(陕交发〔2022〕112号)要求,经市申请和省级评审,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9月28日联合评审会议审定,拟通过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评选的市为:汉中市、商洛市;拟通过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的县(市、区)为:洋县、汉中市南郑区、绥德县、子洲县、三原县、澄城县、延川县、子长市、汉中市汉台区、宝鸡市凤翔区、宝鸡市陈仓区、岚皋县、镇安县、吴堡县、西乡县、洛南县、黄龙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28日-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联系,联系电话:029-8886908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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