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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20 20:28:01 点击量:69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省路政执法总队、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交通监测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发改财金〔2020〕36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371号)要求,省厅制定印发《2020年陕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2日

 

2020年陕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2020年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为主线,以支撑“放管服”改革、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为目标导向,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聚焦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加强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奖惩和修复,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

1.加强顶层设计。开展调研,借鉴兄弟省市在信用政策制度、信用标准、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修复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围绕交通运输部和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以及“信用交通省”创建需求,开展“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与‘信用交通创建’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四五”规划思路和重点任务。编制印发《2020年陕西“信用交通省”创建重点工作台账及分工方案》。

2.创新信用手段。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简化防疫应急车通行证办理,将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探索在农村公路建设、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等方面,创新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监管。积极探索开展“信易行”等创新应用。

3.做好评估总结。做好“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阶段总结并迎接第三方评估,积极推广“信用交通省”创建过程中各省市在信用监管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

4.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功能。加强系统使用,利用系统对2020年度交通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结合部省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设置使用信用承诺模块、重大失信主体警示模块、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模块,完善联合奖惩和红黑名单管理、与业务系统对接融合等功能。

5.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制定完善本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用信息目录。结合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的换发,按照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指标要求,完成道路运输相关信用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做好与交通运输部、省发展改革委的信用数据推送工作。

6.做好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交通·陕西”网站功能,增设信用承诺、政务诚信公示栏目,主动公开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及时公示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文件,加大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三、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7.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按照部省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应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程序优先办理清单事项。

8.做好承诺公示。将信用承诺书在“信用交通·陕西”网站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政府网站公开。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9.扩大承诺范围。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多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加强信用信息的核查使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10.加强落实落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所有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做好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11.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开展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领域的信用评价和道路运输市场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启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加大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力度。

1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对接共享,发挥行业内信用评价的支撑作用。综合行业监管、信用评价和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有限监管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

五、加强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

13.积极推进联合奖惩落地。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已发布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及时修订完善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公路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和应用工作。

14.加强信用修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六、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15.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16.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与信用信息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2020年交通运输贴近民生实事事项及完成情况。

17.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交通运输机关事业单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要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通报所在单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七、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18.加强诚信宣传。按照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0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动信用交通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近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充分发挥“信用交通·陕西”作用,讲好交通“诚信故事”,发布行业信用政策信息、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

19.培树先进典型。培树一批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的道德模范、诚信之星等先进典型。根据交通运输部活动部署,组织开展“向诚信典型学习,做守信交通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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