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PPP项目公司,在陕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
我厅收到交通运输部转来《关于转请处理举报事宜的函》(交公便字[2022]377号),转请受理陕西中矗盛世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省内虚假业绩的举报。经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实情况
经核实,陕西中矗盛世建设有限公司录入的旬邑县县城至桥子村公路改建工程、汤坊至南市公路改建工程、彬州市水口镇至城关镇公路改建工程,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录入的杨家坳至齐家湾公路改建工程均为虚构业绩,我省境内截止到目前并无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所有证明材料均为虚假材料。
二、处理意见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发〔2018〕99号)及交通运输部有关处理要求,现对两家企业处理如下:
(一)清空陕西中矗盛世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我省业绩,半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业绩核备申请。按照部省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进行信用扣分。
(二)将陕西中矗盛世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发布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期限为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两年。
(三)将不良行为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实施联合惩戒。
(四)对两家企业在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履约等行为重点监管。
三、有关要求
(一)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诚信意识,珍惜企业信用。企业信息一经录入,向社会公开,其虚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各级信用信息核备及核查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录入核备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3]13号)有关要求审核企业信息。特别是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等信息核查责任单位,要建立项目核查信息台账,夯实信息核查责任,加强对通报企业的重点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从业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