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王海鹏
陕交提案复函〔2022〕1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96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润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建议》(第5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
省厅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厅机关内设机构,加挂政策法规处的牌子,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省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按照总队-支队-大队三级设置,具体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省级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以及地方城际铁路质量监管执法工作。
设区市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市范围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以及市辖区(不包括远郊区)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港航、工程质监等监管执法。县(市、区)统一成立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港航、工程质监等监管执法。截至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均已成立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省91个县已有90个县挂牌成立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占比98.9%。
二、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在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成立和执法人员到位后,我厅积极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做好前期准备。一是在梳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厘清了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权限边界,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执法责任主体。二是参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为执法人员规范文书制作提供指引。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执法检查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程序,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四是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近三年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目标,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落实。五是按照部省联建要求,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工建设,预计九月底试运行,初步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执法信息化水平。六是落实部省要求,完成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对省级执法机构790名执法人员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资格预审和培训考试。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用车辆(船艇)编号规则》《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呼吁交通运输部尽快出台《交通运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条例》出台明确上位法依据;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对现有交通运输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废,为《条例》出台做好配套基础。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王 剑 029-8886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