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截至2022年4月8日。
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事实情况及依据等证明材料等。
受理机构: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
受理电话:029-88869246
附件:1.2021年度陕西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2.2021年度陕西省公路监理扣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