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建议复函〔2021〕5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春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榆林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建议》(第5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近年来在建设物流枢纽(站场)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推动建设公共服务属性较强、辐射带动能力显著、物流功能完善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支撑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劲动力。据此,我省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并做好建设方案跟踪评估和调整;积极整合优化各种运输资源,鼓励和引导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逐步推进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物流园区布局。“十三五”期,我省共推动建设6个物流园区,其中多式联运型项目4个,通用集散型项目2个。
二、近年来国家颁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最新政策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加快运输服务一体化进程,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榆林被列入其中。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多层级一体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加快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包括榆林在内的80个左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确定了未来15年至本世纪中叶,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推进我国综合交通枢纽的一体化发展,提高交通运输的服务水平和整体效率将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三、“十三五”期榆林交通枢纽项目建设及扶持情况
“十三五”期,榆林共建成府谷、定边、子洲、大柳塔等共4个汽车客运站。开工建设定边物流园区,该项目于2015年完成前期立项、初步设计批复等手续,并于当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底完成了信息大楼及部分仓储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9416万元。后因资金原因进展缓慢,目前基本处于停工,根据省厅补助政策及项目进展情况,先后分两次下达投资计划,共计燃油税补助资金500万元。
四、针对建议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大力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目前在编的《陕西省道路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已将榆林象道、榆林海荣、靖边海则滩、绥德绥北、府谷郭家湾等货运物流枢纽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十四五”期,我们将继续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与部省对接,加快榆林货运枢纽项目前期立项及建设工作,争取资金补助和政策倾斜。
(二)“十四五”期,交通运输部将以“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战略布局—城市货运枢纽体系规划—资金引导枢纽站场项目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主线,加快建设一批有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转型发展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初步计划开展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竞争性评审工作,对满足相关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城市予以上报评审,待此项工作正式启动后,我厅将积极组织榆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建设方案,并协同省发改委进行报送,争取得到认可和肯定。
(三)根据国家积极推动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等建议给予物流枢纽建设更多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扶持,优先对方案完善、组织有序、推进有力的枢纽建设片区项目进行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