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42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98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房建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20]45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是陕西省“2367”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分流绕城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满足大西安快速过境和交通转换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已建成的西咸北环线、连霍高速公路、渭玉高速公路共同组成和形成大西安外环(总长达270公里)高速公路环形交通圈。路线起于鄠邑区谷子硙,与已建成通车的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北段户县东枢纽立交顺接,途径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三个区县,终点位于蓝田县沪陕高速蓝田东立交东侧。
本项目路线全长70.16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中央分隔带宽3米)。全线共设桥梁38.69Km/31座(按全幅计),其中特大桥31506米/7座,大桥6793米/17座,中小桥391米/7座,长隧道2772米/1座。全线设鄠邑东(枢纽)、秦镇、西太、西沣、子午、长安南、王莽(枢纽)、引镇、汤峪、蓝田南(枢纽)及蓝田东(枢纽)立交11处,天桥17座,通道47道,服务区2处,全线占用土地686.07公顷。全线房建工程总占地556.2亩,建筑面积46092㎡,设1处监控分中心(长安南)、2处服务区(子午服务区、引镇服务区)、2处管理所(西沣管理所、长安南管理所)、2处养护工区(西沣养护工区、长安南养护工区)、7处收费站(秦镇收费站、西太收费站、西沣收费站、子午收费站、长安南收费站、引镇收费站、汤峪收费站)、1处交警营房、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配套设施房。其中西沣管理所、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建一处,长安南监控分中心、管理所、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建一处,汤峪收费站、隧道管理站、交警营房合建一处。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含收费大棚)划分为FJJ-1、FJJ-2监理办,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房建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房建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里程桩号/位置 |
房建面积(平方米) |
费用估算(万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房建工程施工类 |
A |
FJ-1 |
K5+003、K11+518 |
3151 |
3558 |
秦镇、西太匝道收费站、治超站 |
FJ-2 |
K16+060 |
4560 |
4467 |
西沣匝道收费站、治超站(含管理所、养护工区) |
||
FJ-4 |
K20+260、K39+775 |
3143 |
3706 |
子午、引镇匝道收费站、治超站 |
||
FJ-5 |
K51+360 |
4946 |
3690 |
汤峪匝道收费站、治超站(含隧道管理站、交警营房)、隧道变配电站、水泵房 |
||
B |
FJ-3 |
K26+270 |
9635 |
6645 |
长安南匝道收费站、治超站(含监控分中心、管理所、养护工区) |
|
FJ-6 |
K22+500 |
10556 |
10741 |
子午服务区 |
||
FJ-7 |
K44+750 |
9510 |
9898 |
引镇服务区 |
房建监理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标段 |
里程桩号/位置 |
主要内容 |
房建监理 |
FJJ-1 |
K5+003、K11+518、K16+060、K20+260、K22+500、K39+775 |
FJ-1、2、4、6标段以及相应站点收费大棚工程的监理服务 |
FJJ-2 |
K26+270、K44+750、K51+360 |
FJ-3、5、7标段以及相应站点收费大棚工程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主要监理人员要求,并在其他监理人员、主要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FJJ-1、FJJ-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FJJ-1、FJJ-2 |
投标人近5年(2015年~至今)内完成2个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任务,且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
3.1.3信誉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FJJ-1、FJJ-2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最新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要求。 |
3.1.4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主要监理人员资历要求 |
在岗情况 |
FJJ-1、FJJ-2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持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或以上房建工程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其填报人员可以重复,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则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电子版图纸),按标段出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8.2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号)的相关要求,从2019年9月10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各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9-85853932
传 真:029-85851018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辩,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