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9]115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安康至岚皋段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8.5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安康至岚皋段(K0+000~K48+400)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房建工程施工。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划分为AL-F01、AL-F02、AL-F03共3个标段,设置为一个组别(A组),按组别进行招标。计划2020年2月进场,计划工期均为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实际进场日期及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具体组别、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
施工 标段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投影面积) (㎡)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 工期(日) |
A组 |
AL-F01 |
安康南收费站 |
1612.28 |
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节能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化等配套工程;场区广场、道路等室外设施工程;围墙、大门等附属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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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双龙匝道收费站 (含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 |
325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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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南收费站收费大棚 |
(6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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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收费站收费大棚 |
(4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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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湾隧道进口水泵房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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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坡隧道进口变电所 |
25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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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坡隧道出口变电所 |
3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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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河隧道进口变电所 |
25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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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02 |
汉滨南服务区 |
754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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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南服务区加油站大棚 |
东区(462.4) 西区(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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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03 |
岚皋匝道收费站、交警营房 |
28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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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匝道收费站收费大棚 |
(85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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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收费站收费广场地下通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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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寨进口隧道变配电站所 |
24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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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寨出口隧道变电所 |
22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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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坝隧道进口变电所 |
3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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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隧道进口变电所 |
253.4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组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A组 |
AL-F01、02、03 |
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3.1.2 业绩要求
组别 |
标段 |
业绩要求 |
A组 |
AL-F01、02、03 |
2016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包括单独的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且完成建筑面积累计不小于50000㎡(不包括钢结构工程面积);同时,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钢结构工程(或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 |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投标人应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平台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按组别对该组内所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组别内的标段数量,则按其填报的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业绩的累计建筑面积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符合评审要求的项目业绩的累计建筑面积相等时以累计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若出现此情况,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50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与电子四路十字西北角西京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号)的相关要求,从2019年9月10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各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0日 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4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3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边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29-87832635 0915-3358823
邮 箱:sxgsalglc@163.com
2019年12月
注: 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