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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高速公路新增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结果及信用加分情况公示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9-12-04 19:16:26 点击量:14492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高速公路新增声屏障工程施工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组别

标段

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意见

A组

SPZ-1

北京路桥方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53069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8523927.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武安市恒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8514189.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PZ-2

济南金宇公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222081.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青岛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7170712.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7160439.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PZ-3

广州市番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6793134.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辰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679512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通安特交通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76969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B组

SPZ-4

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7079646.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中咨华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7069139.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省金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7058569.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PZ-5

江苏宏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733817.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常州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671574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6699924.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SPZ-6

武安市恒德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543136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5432027.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市大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544387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8年度高速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9]748号)中关于“评标结束后,省厅将在厅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和申请加分的投标人名单”的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申请加分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工程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1

安设施

22052810-6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AA

 

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附件: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files/file/20191204/20191204111621_2656.zip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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