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21号)文批准建设,并由交通运输部《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6]423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406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银昆线(G85)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陕西省规划建设的“2367”高速公路网中三条南北纵向线之一定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过境段潘家湾枢纽立交,沿秦岭北坡、宝鸡南塬向西南展线,设秦岭特长隧道穿越秦岭,经凤县岩湾、田坝,止于坪坎镇北,与建成的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73.238公里。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整体式32米、分离式16米。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宝坪项目路面工程施工共划分1个组别2个标段,监理划分为2个总监办。本次监理招标内容为LMJ-1、LMJ-2总监办,计划监理服务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2019年10月30日开工,2021年8月20日交工(其中K168+007~191+186.910段2020年8月30日建成通车)。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监理 标段 |
施工标段 |
起讫 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服务期(月) |
LMJ-1 |
LM-1 |
K117+134.88~K147+869.514 |
30.7 |
LM-1标段的路面及桥梁伸缩缝工程的监理服务、相应交安工程合同段的监理服务。 |
46 |
LMJ-2 |
LM-2 |
K147+820~K191+186.910 |
42.56 |
LM-2标段的路面及桥梁伸缩缝工程的监理服务、相应交安工程合同段的监理服务。 |
4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要求,并在其他监理人员、主要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LMJ-1、LMJ-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说明: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资质,招标人将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最新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以供核查,投标人未列入该名录或与名录中名称不符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LMJ-1、LMJ-2 |
近五年(2014年起),完成过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且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双幅)。 |
说明: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以供核查,截图须体现合同价或结算价、技术等级、建设里程、交工日期以及主要工程量,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LMJ-1、LMJ-2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最新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要求。 |
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2.投标人须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历 要 求 |
在岗要求 |
LMJ-1、LMJ-2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路面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业绩页面截图以供核查,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注册登记网站(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页面截图以供核查,若无法核查或与核查结果不一致,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进行两个标段的投标,其填报人员可以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则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3日(不包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00,在西安市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PDF格式的图纸光盘),按标段现金发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8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8.2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号)的相关要求,从2019年9月10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各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9-81885091
传 真:029-81885091
2019年9月12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辩,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