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陕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84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陕渝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72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585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是安康至来凤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安康市平利县,向南经镇坪至陕渝两省交界,与重庆市规划的陕渝界至巫溪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81.44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设计有桥梁32697米/83座、隧道32518米/24座,桥隧占路线总长的80.2%;全线设置有龙古(枢纽)、平利南(预留)、广佛、曾家、牛头店、镇坪、钟宝等7处互通立交,2个服务区、1个停车区;立交连接线4.2公里。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分为1个组别4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3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A |
JA-1 |
K0+000~K18+800 |
18 |
含标志、标线、突起路标、里程碑、百米桩、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和声屏障等。 |
336 |
JA-2 |
K18+800~K42+064 |
23.2 |
||||
JA-3 |
K42+064~K63+134.7 |
21 |
||||
JA-4 |
K63+134.7~K81+423 |
18.2 |
注:以上各标段起点、终点桩号及工程量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最低要求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A |
JA-1~JA-4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资质证书中列明的企业负责人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1.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资质,招标人将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最新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投标人未列入该名录或与名录中名称不符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资质证书中列明的企业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登记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页面截图以供核查,若无法核查或与核查不一致,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财务最低要求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A |
JA-1~JA-4 |
1.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3.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
(3)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A |
JA-1~JA-4 |
近5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2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80km(双幅)。 |
注: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若无法查询或与查询结果不符,评审时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类别 |
组别 |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A |
JA-1~JA-4 |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列入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类别 |
标段 |
人员 |
资 质 要 求 |
在岗要求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
JA-1~ JA-4 |
项目经理 |
具有5年或以上相关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具有5年或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1.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等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填报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注册登记网站(网站应为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最终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关联企业在同一组别内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若出现关联企业个数大于组别内标段数,则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满足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由大到小排序,选择排序前4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若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相等时,以2018年企业营业额大的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
关联企业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其对应的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本次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的监理职责由路面监理单位承担,即JA-1和JA-2合同段的监理单位为LMJ-1: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JA-3和JA-4合同段的监理单位为LMJ-2: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评标办法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每日8:30至11:30(节假日休,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9-88869941 传 真:029-88869941
2019年7月26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辩,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人民币。
(3)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files/file/20190726/20190726152530_125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