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是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提升信息化服务效能,保障网络安全的基础技术手段。为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适应信息技术发展新形势,迫切需要修订《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以有效解决部分标准滞后、引领性不强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制修订任务,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二、编制原则。
体系是在认真分析国家及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体系、广泛了解信息技术与行业融合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作深入研判后构建。具体编制原则如下:
1. 先进性原则。
体系的制定遵循国家信息化、标准化发展战略,适应综合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需要,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创新应用和发展,并为后续进行业务领域、重点技术领域扩展留有空间。
2. 协调性原则。
体系与国家和行业信息技术标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衔接,与《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及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相协调,为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业务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3. 系统性原则。
体系聚焦信息化硬件设施、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程等重点信息技术领域,按照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内在联系,系统性地构建标准体系框架。
三、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范围界定。
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在信息化咨询、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等活动中,为满足管理需要和用户需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可重复使用的规则、准则、规范或要求。
纳入体系的标准是指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路领域与信息化直接相关的现行有效以及列入近三年制修订计划的国家标准与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以及公路工程及水运工程现行标准中的信息化标准,铁路、民航、邮政单一领域的标准不纳入。
四、标准体系构成
根据《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18),体系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在信息化咨询、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等活动中产生和制定的信息化标准内容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划分,划分为100基础通用,200基础设施,300数据资源,400信息应用,500网络安全和600工程规范六个部分。
基础通用100,包括术语及符号、分类与代码、数据元与元数据和通用规则四类。
基础设施200,包括硬件设备、网络与通信两类。
数据资源300,包括数据表示、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和数据管理四类。
信息应用400,包括技术要求和测试维护两类。
网络安全500,包括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网络信任和安全服务四类。
工程规范600,包括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工程运维三类。
体系共包括标准495项,包括基础通用标准73项,基础设施标准81项,数据资源标准90项,信息应用标准195项,网络安全标准11项,工程规范标准4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