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7] 149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134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田坝至凤县(陕甘界)段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太白至凤县高速公路是陕西高速公路网规划的18条联络线中一条重要的联络线,项目由东向西连接太白、凤县两县,连通G85银昆高速公路、G7011十天高速公路,同时与G342(眉凤线)、S212、G316等国省道相接。本项目田坝至凤县(陕甘界)段起于凤县平木镇田坝村,与本项目TF-01合同段及银昆高速衔接于田坝枢纽互通立交,止于陕甘界的杨店,与甘肃省在建的十天高速两当连接线起点相接,路线全长54.53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田坝至凤县(陕甘界)段路面工程施工,根据工程内容特点划分为两个标段(TF-M02、03标段),设置一个组别(A组),按组别进行招标。计划2019年7月进场,计划工期均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具体组别、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
施工 标段 |
起止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A组 |
TF-M02 |
K32+997~K58+212 |
25.215 |
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29千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37千平方米;4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16千平方米;6cm沥青混凝土中面层616千平方米;10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80千平方米;厚260mm聚丙烯纤维水泥混凝土面板33千平方米;厚220mm聚丙烯纤维水泥混凝土面板7千平方米。 |
TF-M03 |
K58+212~K87+528 |
29.316 |
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74千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80千平方米;4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27千平方米;6cm沥青混凝土中面层627千平方米;10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57千平方米;厚260mm聚丙烯纤维水泥混凝土面板29千平方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组别 |
标段 |
资质要求 |
A组 |
TF-M02、03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2 业绩要求
组别 |
标段 |
业绩要求 |
A组 |
TF-M02、03 |
2014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且里程累计不少于50km(双幅)。 |
3.1.3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按组别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组别内的标段数量,则按其填报的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的累计里程长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的累计里程长度相等时以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排序前2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与本项目TF-ZJ总监办、TF-ZS02中心试验室、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TF-LJJC01合同段已中标单位: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200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与电子四路十字西北角西京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电子版)售价2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张先生 郑先生
电 话:029-87832043 0917-4950838
邮 箱:gsjttfglc@163.com
2019年4月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