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陕西省鄠邑经周至至眉县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9-03-12 16:47:07 点击量:27232

1.招标条件

陕西省鄠邑经周至至眉县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陕西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陕交发〔2018〕5号),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陕西省“2367”高速公路网规划西安大环线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路线70.4公里,路线起点位于鄠邑区天桥镇,设枢纽立交连接京昆高速,向西经焦家庄,叶寨村由蒋村镇东北侧跨过田峪河,绕行蒋村镇北侧,在乔家堡村东侧下穿拟建城际铁路,之后沿集贤工业园区边缘设线,跨过黑河后向西过境周至县城,在富饶村南侧上跨国道G108,再向西跨过沙河,跨过南横线线口下穿城际铁路,沿城际铁路北侧设线,经哑柏、青化、横渠、槐芽,终点止于霸王河工业园区东侧,设枢纽立交接拟建眉太高速

2.2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大桥5016/16全幅,下同),中桥1169/21座,桥梁总长6185路线的8.8%全线拟建天桥(枢纽)、鄠邑西、集贤、楼观、周至、哑柏、青化、太白山8处互通立交;拟设天桥9座、通道168处、管理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7,全线新增占地8710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分别为:HM-SJ01标段:土建主体及本项目总体、房建机电、交通安全设施设计HM-SJ02标段:土建主体设计HM-ZX标段:“双院制”两阶段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段划分

HM-SJ01

HM-SJ02

HM-ZX

类别

土建主体及本项目总体、房建机电、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土建主体设计

“双院制”两阶段设计咨询

(含地勘监理)

桩号

K0+000-K35+600

K35+600-K70+400

K0+000-K70+400

路线长度

35.6km

34.8km

70.4km

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1. 包括全线地形图测量(1:2000)、测量控制点、公路总体汇总与协调。

2. 包括桩号范围内初勘、详勘(包含全线房建工程)、公路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工程、路线交叉景观设计、绿化及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两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等)、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技术规范及其他参考资料)界桩预制埋设、后续服务工作。

3. 包括全线交通工程及全线沿线设施(含全线机电)、全线收费系统、全线通信系统、全线监控系统、全线通信管道、全线收费广场、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全线环境保护等两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等)、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技术规范及其他参考资料)界桩预制埋设、后续服务工作。

4. 包括全线的房建工程(包含收费站、所、服务区、停车区、收费大棚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场区内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技术规范及其他参考资料)和后续服务工作。

5. 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并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构造物结构应用、应用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模块兼容等。   

    1.包括桩号范围内初勘、详勘、公路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工程、路线交叉、景观设计、绿化及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两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图等)、编制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技术规范及其他参考资料)界桩预制埋设、后续服务工作。

    2.全过程采用BIM技术并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构造物结构应用、应用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模块兼容等。

包括全线地勘监理、公路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建)、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两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包含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的咨询)、地勘监理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设计专业甲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业绩要求

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80公里,并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80公里。

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咨询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80公里;同时完成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业绩,且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咨询负责人业绩。

注:本次招标业绩审查采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对申报业绩,业绩年限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申报业绩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18201932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20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2层),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48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00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2层)。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9-8886990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帐    号:1146 0000 0000 41158

  2019315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注明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标注签字均指本人亲笔签名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天数,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自然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的;

(13)各层套封、投标函注明标段号不一致;

(14)外层封套标注的信息与内装文件不符的;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的;

e.,各层套封、投标函注明标段号不一致;

f.外层封套标注的信息与内装文件不符的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7)投标报价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定义、格式及运算定义。

(8)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函文字报价相应内容及报价一致。

(9)未在投标函中填写投标报价的;

     (10)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限;

(11)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 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主要人员:    20

业绩        20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评标价Di:

Di=投标函文字报价

有效评标价: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有效评标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现场废标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评标基准价P计算方法 :

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式中:N为有效评标价的个数;

n1、n2的取值(下同):

当N<6时,n1、n2均取0;

当N≥6时,n1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最小为1),n2在取值区间1~M+1中随机抽取, M=N/4,M去尾取整。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的;

(2)各层套封、投标函注明标段号不一致;

(3)未在投标函中填写投标报价的;

(4)外层封套标注的信息与内装文件不符的;

(5)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上限;

(6)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E2=0.25,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

建议书

4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2

合理得12-9.6

较合理得9.6-7.2

满足一般要求得7.2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8

合理得18-14.4

较合理得14.4-10.8

满足一般要求得10.8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合理得5-4

较合理得4-3

满足一般要求得3

勘察设计(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

合理得5-4

较合理得4-3

满足一般要求得3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合理得5-4

较合理得4-3

满足一般要求得3

2.2.4 (2)

主要

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HM-SJ01标段)

20

足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增加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及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3分,此项最高加6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HM-SJ02标段)

20

足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增加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3分,此项最高加6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HM-ZX标段)

20

足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咨询负责人,加3分,此项最高加6分。

2.2.4 (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25

2.2.4(4)

业绩 20

HM-SJ01

HM-SJ02标段 

满足招标文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此项最高加8分。

HM-ZX

标段

满足招标文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业绩加2,此细项最高加8分。 

履约

信誉

 5 分

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近5年(2014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投标人承担的公路工程相关项目获全国优质工程或勘察设计银质奖及以上,每奖项得1分;获全国优质工程奖或勘察设计铜质奖,每奖项得0.5分;两项合计最高为2分。同一获奖项目只计最高奖项,不累计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