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陕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84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陕渝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72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585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是安康至来凤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平利县,向南经镇坪至陕渝两省交界,与重庆市规划的陕渝界至巫溪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81.445公里。
2.2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陕西省平利至镇坪(陕渝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7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改进的传统模式进行管理。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全线设两个路面工程总监办,现场项目执行机构为平镇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3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内容为LMJ-1、LMJ-2总监办,计划监理服务期为42个月(其中施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监理 标段 |
施工标段 |
起讫 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服务期(月) |
LMJ-1 |
LM-1 |
K0+000~ K42+064 |
42.06 |
LM-1标段的路面及桥梁伸缩缝工程的监理服务、LQ-1标段沥青供货的监理服务;LH-1、LH-2标段的绿化工程、相应路段交安工程的监理服务。 |
42 |
LMJ-2 |
LM-2 |
K42+064~K81+445 |
39.38 |
LM-2标段的路面及桥梁伸缩缝工程的监理服务、LQ-2标段沥青供货的监理服务;LH-3、LH-4标段的绿化工程、相应路段交安工程的监理服务。 |
4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要求,并在其他监理人员、主要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LMJ-1、LMJ-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LMJ-1、LMJ-2 |
近五年(2013年起),完成过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段,且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双幅)。 |
标段 |
信誉要求 |
LMJ-1、LMJ-2 |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最新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
3.1.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历要求 |
在岗要求 |
|
LMJ-1、LMJ-2 |
总监理 工程师 |
1 |
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监理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路面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进行两个标段的投标,其填报人员可以重复。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则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30,在西安市中江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PDF格式的图纸光盘),按标段现金发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7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中江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9-88869941 0915-8412676
传真:0915-8412303
2018年12月17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辩,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