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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19:55:32 点击量:3743

王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寿县马坊沟大桥立项并加大国投资金比例的建议》(5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拟建项目马坊沟跨沟大桥位于永寿县冯永公路,该路线行政等级为县道(编号X224610426),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拟建项目马坊沟跨沟大桥位于该路段中,马坊沟跨沟大桥工可推荐方案全长847米,桥宽12米,最大墩高98米,项目估算总金额为1.04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属于补助性质,鉴于该项目投资额较大,省厅将协商咸阳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马坊沟跨沟大桥前期工可研报告,积极筹措建设配套资金,同时开展环评工作,力争该项目在省市县三级的共同努力下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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