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安安塞经志丹至吴起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交运〔2008〕208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延安安塞经志丹至吴起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09〕1495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延安安塞经志丹至吴起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1〕15号)批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延志吴高速公路侯市立交剩余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陕交函〔2018〕582号)批准开工建设侯市立交剩余的房建、机电等附属工程。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目前,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房建、机电等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延志吴高速公路工程位于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腹地,路线起于包茂高速公路延安至靖边段沿河湾立交处,向西途径安塞县招安镇、王窑乡,志丹县侯市乡、保安镇、顺宁乡、纸坊乡、金丁乡,吴起县薛岔乡,止于吴起县走马台,全长109.84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侯市互通式立交为延志吴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位于志丹县侯市乡王南沟,交叉中心桩号K38+657.809,主要解决侯市乡及沿途乡镇车辆上下高速公路的交通转换。立交匝道设计车速采用30~5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8.5m,对向分隔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5.5m。
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包括: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及收费岛等。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计划工期 |
JD-12 | 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及收费岛等。 | 3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JD-1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说明:1.对投标人所填报的资质,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以备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核查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所填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标人将在其注册登记网站(应为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以备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核查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1.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JD-12 | 近5年(2013年至今)累计完成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通信或监控或收费系统施工项目不少于2个,且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 |
说明:对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以备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核查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JD-12 | ⑴ 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⑵ 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⑶ 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
3.1.4主要人员资历要求
主要人员资历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历 要 求 |
JD-12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说明:1.对投标人所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以备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核查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对投标人所填报的主要人员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招标人将在其注册登记网站(应为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中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以备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核查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延志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JDJ-1驻地办监理单位构成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侯市立交匝道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合理低价法+信用评价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丈八北路与唐兴路交汇处东北角中江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光盘、PDF格式),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5.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丈八北路与唐兴路交汇处东北角中江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招标人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29-87304928 传 真:029-87304928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