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省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五)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铁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拟订全省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监督使用。
(七)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和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按照十九大提出建设“交通强国”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综合交通发展的要求,2018年我省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主要预期目标为:完成交通投资700亿元。基本建成全省第一条城际铁路,新开工400公里以上高铁,全年铁路建设规模1700公里以上。建成4条高速公路192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5471公里,全年建设规模1600公里以上。建成国省干线公路1000公里,全年改造规模超过2500公里。新改建、完善提升农村公路10000公里以上,提前完成交通脱贫保底性任务。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00公里、危桥病隧整治和桥涵配套工程10000延米、重点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1000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300个。一是扎实推动铁路公路项目持续加快建设。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积极主动配合铁总,加快实施西安至银川高铁,全线建设西安至延安高铁,争取开工西安至十堰高铁。高效率、快节奏推进延安至榆林、西安至安康高铁前期工作;确保西安北至机场城际铁路西安北至空港新城段按期建成,为后续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积累实践经验。想方设法完善西安至法门寺等4条城际铁路手续,尽早实现全面开工建设;积极配合建成阳安铁路大岭铺至安康东直通线,推进实施阳平关至安康铁路扩能、蒙西至华中和神木至靖边3条干线铁路。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建成通车吴起至定边、山阳至柞水、陕甘界至陇县、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段等4个项目。加快宝鸡至坪坎、西乡至镇巴等18个续建项目建设进度,为县县通高速打好基础。攻坚完善前期手续,新开工子长至姚店、眉县至太白2个项目,力争开工蒲城至涝峪段改扩建项目。有序开展澄县至韦庄、麟游至法门寺、洛南至卢氏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已落地的PPP项目要加强融资工作和建设管理,韦庄至罗敷、蒲城至白水至黄龙2个项目要尽快复工大干。深入推进干线公路改造。建成通车G341延安过境姚店至河庄坪等30多个项目。合力扩建S107礼泉赵镇至乾县临平等关中城市群通道,改造G327黄陵双龙至咸阳界等陕北资源运输通道,改建S319南郑至青树等陕南绿色产业通道,开工G108韦庄至蒲城等重要路段项目,建设延川、乾县等20个县城过境公路。
二是扎实推动综合交通运输统筹协调发展。完成全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合理调整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执行性。修编完善《关中城际铁路网规划》,启动编制陕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报请省政府批复省道网调整规划,理顺全省国省干线公路。指导市县开展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重新梳理县、乡、村公路。支持年内争取开工西安咸阳机场三期工程,增开国际国内航线10条以上,完成旅客吞吐量约4500万人次。加快组建本土货运航空公司。建成延安新机场和韩(城)合(阳)机场通用部分,力争完成榆林机场飞行区扩建,加快推进安康机场迁建,争取开建神木、华山通用机场。加快水运发展。完成汉江洋县至安康291公里航道整治,积极完善旬阳、蜀河、白河3个水电枢纽过船设施建设前期手续。推动“水运+旅游”融合发展,深入研究渭河旅游航道和黄河壶口至禹门口航道整治方案,支持建设一批小型码头和港口。推进实施咸阳高客等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建设西安新筑等铁路物流园区和延安城北等公路货运枢纽,培育流动经济增长点。
三是扎实推动交通强省示范建设先行先试。对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研究制定我省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确立思路和目标,明确交通强省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找准示范省份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启动建设汉江安康至汉王智慧航道,加快交通运输云平台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四是扎实推动人民满意交通建设普惠三秦。坚持民生优先、惠民便民,提前完成交通脱贫保底性任务,大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序建设600公里以上资源路、旅游路和产业路,改建一批路况较差县乡公路。切实加强六盘山片区脱贫攻坚督导工作,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片区脱贫攻坚。深化苏陕扶贫协作,争取签订《交通脱贫攻坚苏陕协作框架协议》,助力我省脱贫攻坚。按照交通建设项目尽可能向通村入户倾斜的要求,全年启动通村通组公路建设23000公里,整治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7000公里,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考核。提请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公路养管水平,重点整治榆林至陕蒙界、靖王等高速公路和G310、G316等干线公路路况较差路段。大力促进“交通运输+旅游”融合发展,启动实施沿黄观光路3处大型综合服务区,优化完善普通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布局。以推进“厕所革命”为契机,不断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ETC标准化车道建设,扩大“三秦通”卡用户量,实现交通一卡通覆盖全省11个地市。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重要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和全省载货类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下调9%的优惠政策。强化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宣传推广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众投诉办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扎实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等级汽车客货运站场建设,争取建成商州城东、恒口客运站、安康江北货运站等6个项目,开工陇县、华阴客运站、平利货运站等6个项目,扩能改造一批早期建成、设施陈旧的客运站,建成投用15个乡镇综合服务站。新创建四星级汽车客运站2家,持续发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鼓励发展网络预约、定制服务,完善对接铁路、民航的接驳集散客运线网布局,支持在高铁站、机场、旅游景区发展汽车租赁服务。以大荔、鄠邑区为试点,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地区“交邮”“交商”融合发展,完善农村末端配送网络。以12县区31个试点项目为带动,推进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六是扎实推动行业现代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认真落实“五化”要求,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着力打造“品质工程”。推广应用BIM技术和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要求,增加LNG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推进绿色服务区建设。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支持咸阳、宝鸡开展“公交都市”创建,倡导绿色出行。组织申报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七是扎实推动行业重点领域改革迸发活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简政放权,提高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进一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补充完善交通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强力推进普通干线公路养管分离改革,积极筹建养护应急中心。持续夯实“两个纳入”,推动落实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和逐年递增机制。深化驾驶员培训考试改革,新服务模式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客运价格机制改革,试点放开西安至宝鸡等与高铁并行道路客运线路运价。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立铁路工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大力推行电子招投标制度。
八是扎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实现全省超限站路警联合电子化办公,建立省界站点联合执法常态化模式,初步建成六省信息抄告系统,有序开展危化车和平板车专项治理,大力引导标准车型使用推广,稳定控制公路超限超载率。
九是扎实推动行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铸就交通强省建设的坚强政治保障、严密组织支撑和强大精神力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和陕西省交通战备办公室2个行政单位预算和陕西省公路局等15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各预算单位总编制人数1748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事业编制1658人。实有人数2810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119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1196人,在职工勤355人数。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2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100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23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1,275.52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一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年度专项工作任务;二是使用中央安排我省的专项资金,及时偿还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遗留的债务。三是用于2018年支持我省重点项目和一般公路建设,确保完工项目验收合格,改善我省交通运输通行服务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2018年预算公开时省级部门要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10大类项目绩效目标表。我厅10大类项目中涉及大宗印刷,出国出境,专项购置,履职专项,维修改造和其他类共六大类经费支出,本次公开以上六类的绩效目标。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办公场所租赁和绩效管理等四类专项业务支出我厅部门预算中未编制,本次不公开以上四类的绩效目标。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2018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是:一是全口径编报原则,综合预算要全面反映单位2018年度经济活动全貌,各单位使用提前下达中央专项资金、公共预算拨款、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都要纳入编报范围;二是零基预算原则,打破单位预算“基数”,按照政策和工作需要编制资金预算;三是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重大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安排;四是科学规范原则,规范编报内容和程序、明确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五是硬化约束原则,预算批复后一般不得调整或追加,更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为1,079,051.26万元,相比上年收入预算205,937.11万元增加了873,114.15万元,主要变化是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增加了126,240.00万元预算,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列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1,275.52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4,867.17万元,相比上年收入预算4,290.80万元增加了576.37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预算1,056,408.35万元,具体包括:中央安排我省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偿债补助277,854.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56,680.35万元;(2)事业收入15,972.75万元;(3)实户资金预算965.40万元;(4)其他各类收入736.00万元;(5)上年公共预算结转101.59万元。
2、支出总预算。2018年支出总预算为1,079,051.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1,967.5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37,083.72万元。与2017年支出总预算205,937.11万元相比增加了873,114.1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6,24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支出总预算安排口径和原则与收入预算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61,377.11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4,867.17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1,056,408.35万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1.59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0,989.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290.8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186,698.85万元相比,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576.37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减少了785.10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了1,361.47万元;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增加了869,709.5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6,24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其他列入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增加了21,595.50万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增加了101.59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为1,061,37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5,405.6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25,971.51万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为190,98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8,701.0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62,288.57万元相比,总支出预算增加了870,387.46,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了6,704.5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了863,682.9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增加了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6,24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其他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了15,568.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061,275.52万元,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90,989.65万元相比增加了870,285.8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增加了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6,240.00万元,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教育支出502.1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与上年比较减少了186.66万元,主要是压缩了不必要的人员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92万元,主要是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比较增加了1,528.52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国家政策对人员工资增加调整;
(3)交通运输支出1,056,671.12万元,主要是上卡统发工资等人员支出和本部门运行经费,中央安排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取消收费公路偿债补助,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和其它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与上年比较增加了867,527.8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中央安排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取消收费公路偿债补助和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我省公路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等项目的中央车购税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040.32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比较增加了1,416.15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国家政策对人员工资增加调整引起的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8,488.4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了8,905.79万元,主要是因为按照国家政策对人员工资增加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5.38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了10,379.71万元,主要是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专项业务经费的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8.67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了2,539.3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划归社保管理;
(4)资本性支出6,975.02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了5,425.69万元,主要是购置设备增加;
(5)其他支出999,728.00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了848,114.00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增加了126,240.00万元预算,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721,874.00万元列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19.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6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降幅4.76%;公务接待经费84.29万元,较上年减少2.07万元,降幅2.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994.02万元,较上年减少9.18万元,降幅1%;会议费179.23万元,较上年减少33.70万元,降幅15.83%;培训费502.16万元,较上年减少186.66万元,降幅27.10%。主要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我厅进一步加强基本支出经费管理,积极落实“勤俭办交通”理念,努力压减“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非生产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87.67万元,比2017年增加492.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编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新增陕西省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中心和陕西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两个二级预算单位。此外,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及下属各支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今年新增人员80名,相应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7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43.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4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7,284.6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我省公路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等项目的补助。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