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号 2017 建议号225
会议届别 省第十二届
会议次别 第六次
领衔代表 左怀理
代表团 延安
代表证号 355
邮政编码 716200
联系电话 13369288788
通讯地址 陕西省宜川县前街10号
近年来,宜川县立足完善全县交通网络,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大力推进公路项目建设,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557.5公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交通保障,但由于宜川县属国定贫困县, 财力拮据,配套资金筹措极为困难,致使公路建设欠账日益增多, 陷入建设越多、负债越多的恶性循环。2015年至2016年,宜川县改 造县乡公路66.02公里,新修同村水泥路124.1公里,形成债务7630万元。此外,正在实施的309国道城区过境公路,2017年,还计划实施的242国道县城过境公路、宜川县薛家坪经集义至流湾头二级公路 改建项目、凤翅山至蟒头山公路新建项目四个项目总投资12.98亿元,其中,需县级配套5.7亿元,实现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十分困难基于上述原因,建议:由中省负担国定贫困县农村公路和城区 过境公路建设改造资金70%以上投资,剩余部分,给予县上融资政策支持。
类别:B
签发人:冯西宁
陕交建议复函[2017]8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函
左怀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国定贫困县农村公路和过境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建议》(第2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
“十三五”期间,陕西将大力提高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打好交通脱贫攻坚战。力争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兜住民生和发展底线,打造“幸福小康路”;以产业路、园区路、旅游路为重点,建设一批农村经济干线,打造“特色致富路”;继续实施通村公路完善、生命防护、桥涵配套工程,打造“平安通畅路”。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普通公路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交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农发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贷款支持普通公路建设。干线公路新改建规模 460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完善规模达到62500公里,将实施包括建制村通畅工程10000公里,县乡公路改建12500公里等六大工程。
按照“中省拿大头、市县出小头、普遍提升、扶贫优先、突出 重点、差异补助”的原则,我们将全面提高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切实减少县区配套资金压力。国省道按补助建安费的思路制定补助标准。一级公路、二级公路,陕南陕北分别以1500万元/公里、800万元/公里,关中地区分别以1300万元/公里、700万元/公里为基数,根据单公里工程造价梯级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三级公路补助360万元/公里;同时,对100米以上的桥梁和隧道单独补助,超过1500米的桥梁和隧道,补助标准根据长度梯级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扶贫区项目,补助标准上浮10%。中省补助最高不超过建安费。对于符合条件的一级公路,尽量按收费公路建设,中省资金补助资本金。
县乡公路改建工程从原来的陕南、陕北70万元/公里,关中65万元/公里,调整为以提等升级为主的三级公路改建,陕南陕北200 万元/公里、关中160万元/公里;不提等升级的三级公路改建,陕南陕北地区中省补助140万元/公里、关中地区115万元/公里;四级公路,陕南陕北120万元/公里、关中100万元/公里;中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80%.建制村通畅工程从原来的50万元/公里提升到65—70万元/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属于补助性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 号)精神,指出要“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应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资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 ”。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