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省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五)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铁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拟订全省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七)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和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交通扶贫规划,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计划完成投资约350亿元,其中: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公路养护投资20亿元,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建设:全年建设规模力争超过700公里,建成黄陵至延安(北段)、韦庄至罗敷2个项目144公里,通车总里程达5237公里,全面加快坪坎至汉中、吴起至定边、山阳至柞水、汉中至陕川界剩余段、宝鸡过境虢镇至凉泉剩余段、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6个项目建设,为尽早通车奠定基础;干线公路建设及养护:重点改建县城过境公路、改造国道瓶颈路段、畅通城际间拥堵路段、建设沿黄公路和红色旅游公路。全年安排建设项目60个以上,建设规模超过3000公里。建成沿黄公路榆林、延安、韩城和渭南段、G312零口至十里铺等20个项目700公里。全面加快改建G210榆林至陕蒙界等4个国道瓶颈路段和G307绥德至子洲等38个拥堵路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G310华阴至渭南等一批项目,努力畅通城际间、省际间运输通道。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加速改建25个约200公里县城过境公路项目,其中建成8个项目约65公里。加快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建成旬邑至马栏、西乡至大河等4个项目280公里;加强干线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及撤站后二级公路日常养护,重点实施一批特坏路大中修工程和预防性养护工程8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建设:优先推进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通村水泥路约4000公里,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5000公里,改建重要县乡公路1100公里、一般县乡公路1500公里,新改建桥梁10000延米,逐步解决农村公路缺桥少涵问题,力争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000公里,强化安全保障能力;综合交通建设:加快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大西安立体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各市沟通衔接,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加快构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结合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规划调整,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完善机场综合换乘体系,进一步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打造区域交通中心。加快推进一批客运站和货运站(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市县等级客运站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推进实施汉江洋县至安康291公里航道整治,加快紫阳港、火石岩码头和小型码头建设。围绕建设陕西智慧交通总目标,大力开展提高公路耐久性和安全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管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建设省交通运输云平台、省级数据中心和行业数据分中心。积极推进行业专网主干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政务协同平台升级改造。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厅纳入省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包括厅机关和陕西省交通战备办公室2个行政单位,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省交通厅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省交通医院、陕西省公路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筹建处16个下属事业单位。18个单位总编制人数1747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事业编制1657人。实有人数2164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说明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2016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是: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继续列支原养路费等“交通五费”供养单位的经费,今年将这部分经费从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预算中调至部门预算。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2016年经费预算管理,努力压减“三公经费”等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一)总体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为90,702.32万元,与上年相比,主要变化是将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预算从部门预算调出另行编报,将原在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的部分单位经费调至部门预算编报。2016年收入预算包括:(1)公共预算拨款66,077.12万元,一是财政公共预算拨款4,497.62万元,相比上年收入预算5,607.37万元减少1,109.7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项目预算61,579.5万元,具体包括:中央安排我省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偿债补助9,871万元,政府债券利息18,31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安排部分单位经费预算33,339.5万元,农村客运发展省级管理部门专项经费50万元;(2)政府性基金拨款15,900万元;(3)事业收入4,936.71万元;(4)其他各类收入3,788.49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为90,702.32元,安排口径和原则收入预算一致,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4,860.98万元,项目支出55,841.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为81,977.12万元,其中:(1)公共预算拨款66,077.12万元,一是财政公共预算4,497.62万元,相比上年收入预算5,607.37万元减少1,109.7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61,579.5万元,主要包括:中央安排我省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偿债补助9,871万元,政府债券利息18,31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安排部分单位经费预算33,339.5万元,农村客运发展省级管理部门专项经费50万元;(2)政府性基金拨款15,9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为81,977.1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8,06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52.02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8,3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73.6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路产赔补偿支出15,9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63.41万元,包括了成品油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安排的单位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63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46.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1,0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