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和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强,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研究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任务、措施和要求。
2、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应当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机构先行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发挥法律顾问机构和专业咨询机构的作用,建立和逐步完善交通运输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参与风险评估。
3、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考核制度,把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
二、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1、开展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课题研究,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立法工作。
2、加快推进《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和相关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起草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已上报省政府、省人大立法计划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3、认真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废止和重新发布到期规范性文件,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三、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在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彬县等地方,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大力支持试点单位做好改革工作,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试点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2、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调查研究,确保试点任务取得良好进展。
3、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地市探索网上执法信息录入、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活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
四、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按照中省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做好下放项目的承接工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加大网上审批系统的开发力度,尽早实现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3、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转变。
4、梳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现有行政权力,界定权力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五、深入推进“三基三化”建设工作
1、继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四统一”,做好“四统一”收尾工作。
2、开展我省交通运输“三基三化”建设标准研究,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三基三化”试点工作。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组织开展2015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2015年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确保评议考核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抽选案卷进行评查,规范执法案卷内容,统一执法文书格式。
3、研究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证件年审制度。
4、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活动,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七、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1、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参与诉讼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2、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参与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和行政决策论证,促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依法处理好行政复议案件,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确保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2、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九、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促公正。
十、广泛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1、建立和完善省厅党组及厅直单位党委集体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得少于3次。
2、对照《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安排部署,查缺补漏,全面完成规划各项任务。
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普法重点,今年要做好新制定和新修订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以百姓喜闻乐的方式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确保法律宣传取得实效。
4、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学习班,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