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省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拟定全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二)组织编制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铁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
(四)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五)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铁路交通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投资项目;拟订全省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七)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和民航机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加快14个项目建设,建设规模保持在1000公里以上。加快建成延安至延川、黄陵至延安(南段)、铜川至黄陵(北段)、铜川至旬邑、韦庄至罗敷、西咸北环线、临潼至西安改扩建、宝鸡过境虢镇至凉泉、渭南至玉山、安康至平利、汉中至陕川界等11个(段)项目,新增通车里程约620公里,通车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干线公路建设:全面抓好干线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县城过境公路和沿黄公路、改造城市间拥堵路段、畅通出口路段。加快推进榆林、延安和渭南段沿黄公路,为2016年全线建成通车奠定基础。积极推动28个县城过境公路续建项目,支持新开工一批过境项目,有序解决国省干线县城过境问题。加快实施国省干线和红色旅游公路续建项目。创造条件新开工一批重要国省道路段、瓶颈路段项目。全年建设规模保持在2000公里以上,使二级以上比重接近70%。农村公路建设:落实交通扶贫规划和部省、省市共建协议,加快通村公路建设和重要县乡公路改建,全面完成交通扶贫规划目标,实现90%以上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加强一般县乡公路改建,重点实施白皮路、特坏路改造,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经济路、产业路,全年安排建设规模约6000公里以上。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做好淳化六盘山区脱贫攻坚示范试点县建设,支持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对外道路建设。公路水路运输:加快咸阳高客、咸阳三里桥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推进定边、靖边等货运站(物流园区)建设,稳步实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全面优化运输节点布局;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深化“公交都市”创建,改善道路客运环境,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窗口形象;稳步开展物流试点工程,促进交通物流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安康至白河164公里高等级航道,全力加快紫阳港、火石岩等港口码头建设,积极推动汉江洋县至安康291公里航道建设。综合运输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赋予的新职能,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融合发展,全面完成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法制交通、智慧交通、平安交通、文明交通、廉政交通建设。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厅纳入省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包括厅机关和陕西省交通战备办2个行政单位,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交通技师学院、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等8个下属事业单位。10个单位总编制人数661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事业编制575人。实有人数765人。
四、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说明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强2015年经费预算管理,在上年预算水平上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一)总体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为1,648,464.61万元,相比上年收入预算1,318,640.54万元增加329,824.07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通行费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330,000万元,其他各类收入预算减少175.93万元。
2、支出预算。2015年支出预算为1,648,464.61万元,相比上年支出预算1,318,640.54万元增加329,824.0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还本付息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为1,647,607.37万元,其中:(1)公共预算拨款5,607.37万元;(2)基金预算拨款1,64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330,000万元,为车辆通行费收入预算增加。
2、支出预算。2015年支出预算为1,647,607.3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9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4,662.98万元(其中:清偿建设收费公路形成的债务本息、维持公路路况的养护维修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缴纳各项税费支出1,630,000万元,公路路产损坏修复、设施维修支出12,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5.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6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我厅“三公”经费预算184.10万元,与去年比较减少20.65万元。
另外,我厅不断完善和加强预算管理。2014年以前,我厅将交通工程定额管理业务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费作为厅机关经费预算的项目支出安排,不利于经费管理。今年,按照深化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为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便于监督,我厅将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管理,其经费从厅机关项目支出中调整出来,单独列示,清晰地反映出三个单位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所有经费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