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取消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按照省政府规定,保留的经营性一、二级公路收费站共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