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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意见的通告

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12-06-26 17:54:04 点击量:17826

关于征求《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意见的通告

《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我省出租车客运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该《条例》自颁布以来,虽然在2007年和2010年经过两次修订,但主要执法主体方面做了调整,实体内容未做修。随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和市场监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条例》中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为此,我厅已建议立法机关对《条例》进行修订。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我厅诚邀社会各界关心我省出租车行业发展的人士对附件所列的全部或部分问题发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各位在发表意见和意见时,请本着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切实为促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二、欢迎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在信件或邮件中,最好能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阅读您的意见、起草和讨论《条例(修正案)》时与您联系。对有真见卓识的参与者,我们将在后期征求意见阶段邀请您再参与。

三、如果参与者多的话,我们可能做不到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唐延路6号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邮政编码:710075

电子邮箱:2509939837@qq.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1、认为将出租车个体经营户委托出租车公司管理的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

2、认为是否应该禁止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将车辆承包给企业以外的人经营?为什么?

3、认为出租汽车是否应该设定经营期限,为什么?

    4、认为政府是否应该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出租车数量?为什么? 

5、认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和无偿使用各有何利弊? 

6、认为是否应该禁止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为什么? 

7、认为对出租汽车经营准入应该规定哪些条件?

8、认为非法经营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对此应采取哪些措施?

9、认为在出租车的经营过程中,拼座是否应该禁止?若不禁止,应怎样规范?

10、认为现行《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还有哪些地方应该进行修订,如何修订?

11、您认为在《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还应补充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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