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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1-06-16 22:42:26 点击量:1355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发展规划。

(三)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四)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五)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1年主要目标任务是确保完成交通投资560亿元以上,其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540亿元,公路养护25亿元。建成高速公路400公里以上,通车里程达到3800公里,省境内国家高速公路基本建成;新改建干线公路约800公里;新改建、改善农村公路3000公里。高速、干线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1%、2%、3%以内。建成6个、开工6个三级以上客货运站场,全省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88.5%。加快汉江安康-白河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车辆通行费收入达到150亿元。省厅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3个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三星级以上达到50%,四星级达到20%。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干线公路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市、县公路建设资金补助通过省公路局逐级下拨。

(二)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和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负责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

(三)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管理,通行费收支监管,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归集、拆分等。

(四)运输管理局、航运管理局,代表交通厅,分别对全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实施行业管理。

(五)交通厅机关、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别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符合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预算编制依据符合省委、省政府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保障正常工作运转、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编制了2011年度部门预算如下:

(一)收入预算141.2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9.44亿元,政府性基金111.04亿元,纳入财政管理的教育收费4598.59万元,其他事业收入14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2861.15万元。

(二)支出预算141.25亿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9.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1.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40.56亿元。项目支出中主要是: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交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25.21亿元,主要用于替代原有养路费等6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具体包括公路改建、公路养护、公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公路和运输安全、偿还贷款本息、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港口设施、航道维护、航务管理、行政事业管理等支出;

2、农村公路养建资金支出预算3.5亿元,包括农村公路建设2.1亿元、农村公路养护1.4亿元;

3、超限赔补偿费安排的受损公路维修支出预算0.2亿元;

4、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安排的受损公路维修支出预算1.2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

5、全省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支出预算109.84亿元(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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