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国道主干线户县经洋县至勉县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单位在我厅网站公示期间,有人举报XHA-06标段中标单位“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核查,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资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XHA-06标段中标单位“厦门合顺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确定后备中标候选人“天津华安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400952
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