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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网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及监理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52:09 点击量:8786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招标(B-M01至B-M06标段)共6个标段、路面监理招标(B-JM01至B-JM03标段)共3个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公示如下:
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B-M01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329,964,417.00
B-M02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380,894,210.01
B-M03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367,065,067.01
B-M04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54,779,551.50
B-M05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439,229,887.00
B-M06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385,580,753.00
  监理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B-JM01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113,400.00
B-JM02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6,084,600.00
B-JM03
潍坊市华潍公路工程监理处
6,067,380.0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057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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