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GZ40)陕西省户县经洋县至勉县公路(第三期)路基、桥隧、路面及交通工程共24个合同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陕西西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3月13—19日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1、XH-01合同段 西安萌兴高等级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XH-02合同段 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XH-03合同段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XH-04合同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5、XH-05合同段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6、XH-06合同段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
7、XH-07A合同段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8、XH-07B合同段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9、XH-08A合同段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10、XH-08B合同段 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1、XH-10A合同段 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12、XH-10B合同段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3、XH-32合同段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4、XH-33合同段 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
15、XH-34合同段 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XH-35A合同段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7、XH-36合同段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18、XH-37合同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9、XHM-03合同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
20、XHM-04合同段 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1、XHM-05合同段 路桥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2、XHA-02合同段 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23、XHA-03合同段 陕西省成通机械化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4、XH-35B合同段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原第一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
司放弃中标)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7292488
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