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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 潼关至西安改扩建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沥青供货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52:06 点击量:12986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 潼关至西安
改扩建工程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沥青供货
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共6个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共6个标段,沥青供货共2个标段进行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路面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T-M0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346,187,702.00
T-M02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309,147,880.00
T-M03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1,679,947.00
T-M04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48,549,155.00
T-M05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54,230,682.00
T-M06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83,329,874.00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T-T01
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27,650,988.00
T-T02
陕西高速诚信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6,392,191.00
T-T03
南通市兴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3,508,833.02
T-T04
广东省交通发展公司
23,800,234.01
T-T05
苏州市安泰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19,768,008.00
T-T06
常州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28,000,888.00
沥青供货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T-Q01
江苏秦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9328424
T-Q02
西安国琳实业有限公司
84769866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说明与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455057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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