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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汉高速公路宝鸡至陕甘界房建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52:05 点击量:10515
宝汉高速公路宝鸡至陕甘界房建工程施工共15个标段、监理共2个标段进行招标。项目法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11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FJ1
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096204.57
FJ2
陕西博瑞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8935449.80
FJ3
陕西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736666.17
FJ5
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4294337.78
FJ7
陕西宝陵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589162.86
FJ8
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49969.86
FJ10
陕西方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252145.55
FJ11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45973194.80
FJ12
咸阳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40548176.00
FJ13
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135015.80
FJ1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36618.34
 
监理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FJJ1
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724776.00
FJJ2
西安航天建设监理公司
5441063.1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455057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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