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建设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为安康火石岩电站坝下,终点为白河县与湖北省交界处。
3.建设规模: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全长164千米,主要工程包括:
(1)航道工程:整治旬阳、蜀河、白河、孤山四级枢纽回水变动区共计31.5千米,并对164千米库岸进行清理,在主要库区设置岸标及浮标。整治后航道达到IV(3)(500吨级,一顶二船队)标准,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通航保证率为95%,航道尺度为1.9×50×330米(航道水深×航道宽度×弯曲半径)。
(2)港口工程:主要港口有四座:安康港、旬阳港、蜀河港、白河港,按500吨级标准建设;非主要港口或码头有17座,按300吨级标准建设。
(3)配套工程:通讯导航、航道管理与维护设施、环保工程等,
工程估算投资1.96亿元。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与地方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备水运行业(航道与港口)设计甲级资质;
3.无不良记录。
四.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请投标人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建设处(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携带下列证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八.招标人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定于2010年9月3日在安康市邮政大酒店报到,2010年9月4日至9月6日进行现场考察,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九.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十. 联系方式:电话:029-87313717,13227712004, 联系人:何世斌 。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9月20日上午9:30,地点另行通知,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