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部《关于小河至安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4]486号)批准立项,并已列入陕西省基本建设计划。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就本项目的沥青采购共2个标段,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旬阳县小河镇坪槐村,与柞水至小河段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安康市五里镇尹家营,与拟建的安康至川陕界高速公路相接。起讫桩号:K138+593.182—K197+150,路线总长58.557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
沥青供货标段划分及主要参数表
标段 |
起讫点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供应的路面标段 |
供货品种及估计数量 |
预计供货期(月) |
23 |
K138+593.182~K197+150 |
58.557 |
22 |
A级70#石油沥青4100吨。 |
4 |
24 |
K138+593.182~K197+150 |
58.557 |
22 |
A级90#石油沥青共17200吨。其中需要现场SBS改性16000吨,工厂SBR改性乳化700吨。 |
均为桶装沥青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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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
三、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N23标段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投标人应为具有进出口贸易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授权书。过去5年完成过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且沥青累计供应量不少于20000吨。N24标段沥青采购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并为具有进出口贸易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授权书。过去5年完成过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供应,且沥青累计供应量不少于20000吨。
四、申请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6月5日~6月10日期间每日8:30~11:30和14:00~17:00(节假日不休息),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到到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见大厅公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15: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见大厅公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
项目招标执行机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小康建设管理处 |
地 址:安康市巴山东路8号东云阁酒店 |
邮 编:725000 |
联 系 人:褚先生 |
电 话:029-88422916 |
传 真:029-87906780 |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