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7安(康)岚(皋)二级公路安康至瀛湖段工程施工AY-3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 ||||||||||||
安康市交通局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 ||||||||||||
1. 省道207安(康)岚(皋)二级公路安康至瀛湖段工程是陕西省道S207 (安康~镇坪)的一段,是陕西省陕南地区通往重庆市的重要省际通道,同时也是安康城区通往瀛湖风景区的重要连接线。本项目已经陕西省交通厅(陕交发[2008]83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陕西省交通厅(陕交函[2008]410号)批复,所需建设资金来自陕西省交通厅和安康市政府。受安康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就本项目AY-3标段土建工程施工重新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安康至瀛湖二级公路K15+000~K15+872处;是跨越汉江和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的一座特大桥梁。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设计速度采用60km/小时,桥梁宽度为12 m,桥头连接线路基宽度为10m。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AY-3标段主要工程量及资质要求见下表。 标段划分表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18 日9:00~11:00、14:30~16:0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凭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三类人员”安全证原件(应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三类人员”相符)及上述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到安岚二级公路安康至瀛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55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的投标。对于具有上述关系的公司,在购买文件时,按照先到先买的原则,只向其中一家发售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120万元 (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的担保)的信誉保证金,上述两项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电汇形式。 6.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若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8 月 8 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 8 月 8 日9:00 至 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鸿业大酒店(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招标人将于2008年 8 月 8 日10:00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招 标 人: 安康市交通局 地 址: 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55号3楼 邮 编: 725000 电 话: 0915-8103866 8103566 传 真: 0915-8103566 联 系 人: 王广华 杨宗斌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办事处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 430033 电 话: 027-83602873 传 真: 027-83609137 联 系 人: 刘 涛 程 磊 |